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简称九院或中物院)创建于1958年,是以国家级战略装备和核心技术研发为主的,集理论、实验、设计和生产为一体的综合性科学技术研究院。中物院主体坐落于四川省绵阳市科学城,在北京、成都、上海、深圳等地设有科研分支机构。中物院在完成国家重大任务的艰苦奋斗过程中,形成了“铸国防基石,做民族脊梁”的核心价值观和“两弹”精神。
中物院研究生教育始于1984年。30多年来,中物院研究生教育利用国家大型科学装置和设备的优势,依托16个科研实体、6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凭借一支由“两弹一星功勋奖章”获得者、两院院士和学科领军人物为主体的导师队伍,为国家战略的科技进步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共培养了博士研究生800多名,硕士研究生1900多名。毕业生中2人评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曾经或现在担任中物院院长、院党委书记及院、所党政科总领导60多人,研究所科研室主任等科研骨干200多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和特色人才培养,中物院在原来研究生部基础上于2015年在北京成立了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并赋予中物院研究生教育新的使命:一、开展特色定制、有国家目标牵引的研究生教育;二、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学科前沿,进行完全开放的基础研究;三、通过科教协同,促进高端特色科研人才的队伍建设。
中物院现有4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含1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1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授权学科专业涵盖数学、物理学、力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兵器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等诸多领域。现有博士生导师238余名、硕士生导师370余名,在校生达到1100人。
欢迎报考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一、培养目标
面向国家社会需求和科技前沿,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学术基础扎实、专业技术能力过硬,具有独立从事高水平的科学研究、教学及科技管理方面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业技术上能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端人才。
二、招生名额
2019年我院拟招收141名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同时,2019年我院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以及南京理工大学共7所高校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工作,我院第一导师招生指标约为25名。毕业时由联合培养高校授予博士学位,发双方写实性的毕业证书。点击查看联合培养申请的相关通知
最终招生总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三、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四)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境外获得学位者,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获得硕士学位);
3.具备硕博连读条件;
4.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具体条件见《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5.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1)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人员(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且已获得学士学位);
(3)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已通过报考专业6门及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学习(由相关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单);
(2)近5年在全国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及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可以接收函为准),或同等水平科研成果,如专著、专利等。
(五)考生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招生考试方式
中物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有以下四种:申请直博生、申请考核制、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参加统一考试。
1.申请直博生
直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或证明。直博生仅须参加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
2.申请考核制
申请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并通过材料审核者可直接参加复试,审核未通过但满足报名条件者仍可参加当年招生统一考试:
(1)本科和硕士阶段原则上来自于原211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须“双一流”建设学科与我院招生专业相关)、国家级研究院,硕士阶段无不及格科目、成绩优良。获得境外学位的生源参照此标准执行;(915)高科中心招生说明 (916)计科中心招生说明
(2)应届生要求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以第一作者,可以接收函为准,下同);往届生在近3年内(2016年1月1日起)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或同等水平科研成果,如获奖、专著、专利等;
(3)英语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近5年内通过CET 6;近5年内(2014年1月1日起)发表英文期刊论文1篇;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学位;参加当年博士生招生英语考试并通过。其他语种参照此标准执行。
3.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
中物院研究生院在籍二年级硕士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直接参加复试:
(1)须在报考时完成硕士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和学位课学分要求,成绩优良,所有课程不得有补考、重修;
(2)硕博连读原则上在同一培养单位、原导师下申请;
(3)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生须得到原单位同意。
4.统一考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统一考试。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中物院博士研究生报考一律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简称研招网)进行注册报名。考生报考中物院院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单位所在地区”均应选择“北京”,“招生单位”选择“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单位代码”为“82817”,,在“院系所名称”栏中选择要报考的培养单位,如“(900)研究生院本部”或“(901)流体物理研究所”等,然后选择报考专业及考试科目等报考信息(19年专业目录请点击查询主页公示或点击查询研招网公示或进入咨询QQ群159511916下载查看,入群密码gscaep)。信息采集完毕3天后,考生须凭学信网账号及密码再次登陆报名系统查看学历校验结果。如校验通过,表示网报结束,如校验未通过,须按提示进行修改至校验通过。点击查看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及网报流程
(三)材料寄送:网络报名成功后,请于12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下列材料至研究生院,并提供材料清单,材料一般双面打印。
寄送地址说明:报考培养单位代码900、909、915、916的寄(送)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计算科学研究中心楼内C406黄老师收;报考培养单位代码为901-908、910-913的寄(送)地址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研究生院105郑老师收。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结束后自动生成,人事档案所在部门盖章即视为同意报考证明<硕博连读生须由培养单位盖章>,考生本人手写签字);
2.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必须,需加盖出具部门公章),英语等级证明复印件(非必须);
3.应届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硕士学生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复印件;
4.往届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硕士答辩决议书、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的复印件;
5.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点击下载专家推荐信模板);
6.个人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
7.个人自述(点击下载个人自述模板);
8.政治审查表(点击下载政审表模板);
9.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10.材料清单(点击下载材料清单模板)。
同等学力者不交第(4)项材料,但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已学习过的硕士课程成绩单(由相关教务部门出具);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已获奖项证书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招生单位对报考人员送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将于2019年2月10日前在研究生院主页公布合格名单,并在研招网发送站内信通知。审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月25日前在研招网交费以确认报名,报名费200元。3月10日开始可下载准考证。
六、统一考试
1.考试科目:
(1)外国语 笔试;
(2)业务课 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具体考试科目在各专业介绍中已注明,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2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待准考后通知)。
2.考试时间: 2019年3月13日至14日。
3.考试地点: 考点默认在培养单位所在地区,考生应在考前一天到考点了解考场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
北京考点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楼研究生院。
绵阳考点地址,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研究生院。
上海考点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690号张江创业源6号楼。
七、复试
1.复试时间:2019年3月15日至4月底,院属培养单位自行安排。
2.复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我院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面试包括科研报告,以及对知识的广度、深度、科研能力、分析能力、反应能力、综合能力等多方面的考核。
3.外语听力及口语在复试面试时进行。
4.复试面试时请提供所有证书材料原件以供核验。
八、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由院属培养单位组织考生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由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九、录取和入学注册
院属培养单位按研究生院下达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所有拟录取考生须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放可录取。
委培定向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点击下载院外委培生协议
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或证明,否则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或证明,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录取单位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19年6月中旬前寄发本人。
十、学制及学习年限
普通博士生学制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下同)不得超过6年;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学制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不得超过8年。课程学习主要在北京进行,联合培养博士生课程学习主要在相应高校进行。
十一、收费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对新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5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硕博连读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生后,按博士生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相关待遇;直博生入学后按照相关规定交纳学费及享受相关待遇。
十二、就业
我院招收的博士生均为统招统分,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自主择业就业。
院内就业实行“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十三、其他说明
1.考生可通过我院主页或研招网中物院信息公开栏查阅招生相关信息,或直接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相关培养单位研究生办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2.报考联合培养的考生咨询电话:010-56981882。
3.本简章如有与北京市、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中关村软件园二期9号楼
邮政编码:100193
联系人电话:黄老师,010-56981884;郑老师,0816-2494874
传 真:010-56981785
咨询邮箱:boshi@gscae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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