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研究所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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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所2021年硕士统考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2021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和院所疫情防控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指标

2021年我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生招生指标为4个,其中调剂指标为3-4个。接收调剂的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二、复试工作组织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复试工作小组等。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所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人力资源处处长、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招生命题工作,制定并实施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硕士生导师人数达到半数以上,教研室主任为复试小组组长,设秘书1名。复试小组负责远程视频面试考生和确定拟录取研究生。

复试工作小组由人力资源处处长、研究生教研室主任、教研室工作人员组成,人力资源处处长任组长。负责组织和协调招生复试工作。

所纪检监察人员、研究生院招生工作老师监督我所招生复试过程。

复试工作组织成员须回避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所报考专业的复试及录取工作。

三、调剂生资格条件

(一)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表所示:

学科门类

总分

政治、英语

专业课

工学(不含照顾专业)

263

37

56

(二)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同或相近。

(三)初试专业课科目是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四、复试内容及复试成绩

(一)复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的考核、科研能力、学术志趣和培养潜力、外语水平、政治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考核。

(二)复试成绩及录取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面试、外语和导师评分组成,各部分权重:面试占75%,外语占10%,导师评分占15%。

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工作程序

(一)制定《计算机应用研究所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前提前一周上报研究生院。

(二)组织命题

复试小组按我所硕士点大规模并行计算(含高性能计算、数据智能学科)、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安全学科)、软件与可信计算(含软件工程、软件测试学科)研究方向,组织相关专家命制专业面试题库,考核考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能力和程度;

外语水平考核老师命制外语面试题,采用交流对话的方式,测试考生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

研究生教研室命制政治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面考核试题。政治思想品德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认识等;综合素质主要考核考试的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团结合作、兴趣爱好等。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考生在“中物院调剂意向采集系统”、“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中同时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6日8:00前。

(四)筛选考生

1.复试工作组织按照调剂生资格条件筛选复试考生。复试名单确定原则:按照我所硕士点的3个研究方向(大规模并行计算、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与可信计算)按考生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以及考生的意愿择优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工作小组通知拟邀请复试考生提供复试材料,包括身份证、准考证、初试成绩单、学生证(应届生)、本科学习成绩列表及学习成绩排名(年级或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英语水平证明、获奖证书等的照片或扫描件,硕士统考生情况一览表电子版。研究生教研室对考生身份、资格、复试材料进行审核。

3.组织拟邀请复试考生采用院培训中心的心理测评系统做心理健康测试,测试结果不正常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4.复试前一周内将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公示。

5.复试名单公示无异议后,通知考生复试。

(五)复试时间和方式

复试时间为2021年4月9日。

复试方式: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我所研究生复试采用腾讯视频会议系统线上远程开展。

1.考生复试前一天下午参加我所组织的视频会议系统测试。

2.复试前,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考试过程中不录像、不外传考试内容。

3.复试前,参加复试工作的全部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承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外发布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信息。

4.召开复试会

对考生逐一面试,考官提问,考生回答问题。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秘书做复试记录。

复试小组根据考生面试情况,对考生面试评分、外语水平评分、导师评分,采取线下评分。

统计复试成绩和拟录取成绩,考生按拟录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过程中复试组成员(秘书除外)应关闭手机,不得请假,不得随意离开会场。

5.宣布复试结果

复试小组向考生宣布复试排序结果,并在指标内按录取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拟录取,拟录取考生在教育部研招网硕士统考生调剂系统中进行“复试确认”和“拟录取确认”。

六、材料上报

录取结束后,将《硕士统考生复试录取情况汇总表》电子版报研究生院,5月30日前将《硕士统考生复试录取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寄送研究生院。其他复试材料由研究生教研室保存至学生毕业。

七、监督、咨询及其他

1.研究生院、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计算机应用研究所纪检监察室:0816-2481691

中物院研究生院纪检电话:0816-2490224

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2.咨询电话:0816-2482552

3.本实施细则由研究生教研室负责解释。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计算机应用研究所

                       人力资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