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2021年博士研究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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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新冠肺炎防疫期间我中心博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高科中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我中心实际,现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单位对复试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注重质量、宁缺毋滥”。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的原则,认真组织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

二、复试组织管理

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制订我中心招生复试录取方案及实施,负责复试学生名单确定,加强对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成员由14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阔

秘书:缑慧阳

成员:张衡中、吕旭杰、郑海燕、唐明学、李冰、肖宏、曾徵丹、曾桥石、陈晓嘉、刘锦、蒙宇飞、杨文革

三、2021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名额

2021年我中心录取专业包括凝聚态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光学,博士剩余名额为15人(其中含与北京理工大学联合培养1人)。

四、复试方式及内容

对于报考我中心并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含我中心硕转博的考生),采取考生材料审核+网络远程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提交材料

1)本科及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外国语水平证书;

2)往届生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硕士答辩决议书;应届生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进展报告(已完成硕士论文的,提交论文摘要、结论、答辩决议书);

3)近三年(2017/12/1-至今)个人重要科研成果;

4)推荐信(如有);

5)个人自述;

6)能证明考生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奖励证书等材料。

2.复试材料审核评分

由中心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在复试前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评分:中心组织材料审核评分小组,在复试之前要求考生更新并提交个人报考材料,此次材料提交除博士报名时的材料外,还可添加自博士报名起到复试之前考生已取得或拟取得的成果。经中心内部初审、复审二级审核对考生此次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分。

3.远程面试

采用统一软件平台组织集中视频面试,每位考生视频面试时长不少于30分钟。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科研素养以及外语水平。

面试设组长1名为责任人,秘书1名负责操作视频面试系统及播放ppt,助理2名负责复试记录及分数核算,网络平台管理人员2名负责协调面试系统操作。

面试需事先拟定出提纲,避免随意性。面试小组秘书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填写《博士生复试记录表》;同一专业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和成绩评定标准应该统一。

具体面试程序如下:

1)考生个人情况介绍(15分钟)。主要侧重本科和硕士期间的学习情况、科研情况、论文情况、成绩情况(排名/绩点)等,需配有ppt,ppt中英文自选。本项口述作答,中英文作答均可。如果考生全部使用中文,复试评委将用英文提问与考生个人介绍相关的问题。

2)评委小组就学生报考专业进行提问(中英文随机),学生作答(15分钟)。提问内容主要包括:

a.考生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具体参考:

材料方向:《材料科学基础》、《材料分析测试方法》;

物理方向:《固体物理》、《同步辐射》;

化学方向:《普通化学》

地学方向:《地球科学概论》、《地球深部物质科学导论》;

b.考生科研能力及应用技能掌握程度;c.考生学术兴趣及培养潜力;d.考生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e.考生对报考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f.考生其它技能掌握情况;g.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h.考生身心健康等。

本项口述作答,中英文回答自选。

4.政治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考核

政治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认识等,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团结合作、兴趣爱好等综合素质。

5.身心健康检查

考生在复试前如实填写身体健康基本信息表。本次远程视频复试不进行即时体检,被录取考生入学后安排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根据情况保留入学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在复试之前需接受线上平台心理测评。

6.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所有报考学生含硕转博均按该方法计算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复试材料考核评分*30%+面试评分*60%+外语评分*10%。

五、录取

1.所有报考学生(含硕转博)的录取成绩均依据复试成绩进行排序。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复试情况,结合各专业需求和工作任务需要,讨论确定2021年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在复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并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未被录取等信息在复试结束后的第1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研究生院及考生。

六、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4月23日。复试相关信息将通过邮件、短信的方式发送给考生。复试之前将安排考生1对1的系统操作培训。

七、监督、咨询与其他

1.亲友回避原则。复试小组成员、相关管理工作人员中,有直系亲属关系或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人参加考试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此次博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2.研究生院、中心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中心监督电话:010-56989104

中物院研究生院纪检电话:0816-2490224

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3.咨询电话:010-56989251 

4.复试工作细则及其实施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中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