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中物院研究生院本部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研发〔2021〕5号,结合中物院研究生院本部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选拔原则
全面落实研究生院“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材料审核及复试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科学选拔。
二、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生院本部成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组长:孙昌璞
组员:傅立斌、王旭、董辉、关雪飞
三、材料审核工作
(一)材料提交
考生报名时向中物院招生部门提交的材料仍然有效,无需重复提供。具体要求材料如下:
1.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
2.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硕博连读生可提供开题报告);
3.近3年(2018年12月1日-至今)个人科研成果;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5. 个人自述;
6.能证明考生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奖励证书及材料,如英语四六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明等。
考生要诚信提供材料,研究生院将在后期及入学后3个月内对考生材料进行严格复审。凡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均可取消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者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二)材料审核
本部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统一评审,专家组由本学科3名及以上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至少2名。
专家组将通过申请者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外语水平、申请者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发明专利、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申请者个人自述、攻读博士学位科学研究计划等材料,对申请者做出评价结论,给予百分制成绩,该成绩将作为申请者复试资格及录取环节的评分标准之一。
(三)结果审核及公示
本部申请考核制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计划数及材料评审结果,择优确定取得复试资格的申请者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形式,差额比例将根据考生成绩及实际情况确定。申请者材料及审核结果将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结果及复试名单在外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通知相关申请者参加复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
四、复试主要内容及考核办法
(一)复试考核小组
研究生院本部分学科成立复试考核小组,负责对本学科专业博士报考生进行复试。复试小组成员由5名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人数达到半数以上,设组长1名为责任人、秘书1名负责复试记录,填写《博士生复试记录表》。复试小组成员对复试结果负责。
(二)复试内容
1. 专业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其中:
计算数学专业复试考查学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方法的理解与掌握,涵盖数值分析、偏微分方程数值解或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的主要内容。
理论物理专业复试考查题目可能来自于物理学的各个学科,比如量子力学、电动力学、经典力学、热力学和统计力学等。着重考察对基本物理概念的理解和物理思维能力。
原子分子物理专业复试考查题目可能来自于物理学的各个学科,重点考察(但不局限于)量子力学和电动力学。着重考察对基本物理概念的理解和物理思维能力。
工程力学专业复试考察题目可能来自于材料力学和断裂力学,着重考察对基本力学概念的理解和分析能力。
2. 英语水平测试;
3. 综合考核:主要对考生的读博动机、科研兴趣、学习(工作)态度、人文素养等进行全面考察。
4. 心理测评(不计入成绩)。
专业考核、英语水平测试及综合考核全部采用面试形式,每个考生面试时间将不少于30分钟。
(三)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全程由复试考核小组具体实施,满分为100分,由专业考核评分、英语水平评分、导师评分和综合考核评分组成。
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考核评分*40%+英语水平评分*10%+导师评分*25%+综合考核评分*25%。
五、录取
“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以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包括材料评审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材料评审成绩*35%+复试成绩*65%
综合成绩将在本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按要求报送相关复试材料至研究生院招生管理部门。
本部将根据招生计划、综合成绩并结合各专业需求和工作任务需要,择优按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其他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及其实施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研究生院本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