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 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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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所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2022年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同时考察考生的既往学业表现以及潜在科研能力素质。认真组织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

二、复试组织管理

人力资源处应对复试小组人员进行培训,详细解读复试规定、流程及各项要求。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制订本单位招生复试录取方案及实施。

组长:彭述明

成员:梁建华、郝樊华、李建胜、周晓松、陈志林、祁建敏、王和义、张海斌、彭太平、胡胜、孙光爱、郑春、黄洪文、闫海洋

秘书:向清沛

三、2022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名额

2022年我所博士生招生总数为7个,目前已完成直博指标1个,剩余招生指标为6个。

四、复试准备工作

2022年我所的博士复试工作主要采取线上复试方式进行,且同一专业应采取相同复试方式。复试预计安排在4月1日-23日期间,具体时间将会电话通知申请者。

1.复试形式。面试是集体考核的重要方式,复试小组将通过面试,对申请者进行集体评议,充分听取拟任导师和专家意见,每位申请者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且全程录音录像。面试重点考查申请者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研究经历、学术志趣、研究潜力、就业意向等。

2.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申请者学科专业知识(主要包括分析化学、物理化学、有机化学、无机化学、放射化学、材料科学工程、普通物理等)、科研能力、学术兴趣及培养潜力、外语水平、政治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身心健康等考核。其中,学术水平类考查主要以申请者硕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为主;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类考核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内容,重点考核申请者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身心健康检查。身体健康的考查以申请者本人如实填写的健康情况告知为基础,综合素质测评的考查一般在面试前进行,考查结果作为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

4.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面试(小组评分)、导师成绩、英语成绩组成。权重为:面试成绩50%,英语成绩10%,导师成绩40%,同一学科专业考生的评分标准统一。

五、复试评分要求和录取

1.根据材料审核评分及复试成绩结果等做出综合评定,其中:

“申请-考核制”考生:综合成绩=材料评分*30%+复试成绩*70%

“硕博连读”考生复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根据综合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排序,填写《博士统考生复试情况汇总表》。

3.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六、其他

1.亲友回避原则。复试小组成员、相关管理工作人员中,有直系亲属关系或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人参加考试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此次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2.研究生院、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纪检监察室:0816-2485269

中物院研究生院纪检电话:0816-2494873

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3.咨询电话:0816-2494702

           4.复试工作细则及其实施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