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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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实施办法。

一、复试组织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同时考察考生的既往学业表现以及潜在科研能力素质。认真组织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

       研究生主管部门应对复试小组人员进行培训,详细解读复试规定、流程及各项要求,针对远程复试系统开展技术培训。

       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制订本单位招生复试录取方案及实施,加强对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

        为避免考生大规模流动、聚集可能引起的交叉感染,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要求,我所的复试工作主要采取网络远程复试。

二、 复试准备工作

       组织复试小组成员认真学习《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明确复试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

       1.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应涉及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学术志趣、培养潜力、外语水平、政治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

       复试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分析化学、物理化学、有机化学、无机化学、放射化学、材料科学工程、普通物理等。

      2. 复试名单确定及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名单由复试小组确定,参加我院2022年夏令营活动提前面试且已通过的考生可不参加此次复试。并根据复试名单完成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及考生材料审核等工作。

      复试前严格审核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凡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均可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考生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

1)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一份;

3)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等)、获奖证书(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奖学金等),外语水平证书;

4)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学习等证明材料;

5)申请直博的推免生须提交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6)个人自述;

7)身体健康情况告知;

8)推免生情况一览表(含个人自述、身体健康情况告知模板)。

  申请材料推免生情况一览表为Excel表格,直接提交电子版,文件名取为“高校简称+902+学生姓名”,其余材料均需扫描或者拍照后按照1-5顺序整理成一份PDF文件。

      3. 复试的监督管理

      复试前,考务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对于违犯相关规定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考试过程中不录像、不外传考试内容。研究生院将在后期及入学后3个月内对考生进行严格复审,凡提供的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均可取消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者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复试工作办法

      1. 复试基本要求:

    (1)考生应提交的材料:按模板填写考生情况一览表(含考生基本信息、报考信息、近4年科研成果、健康告知等)、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列表及学习成绩(年级或专业)排名(电子成绩单由考生如实填入模板待入学后核验)、个人自述(包含本人基本情况、本科学习情况、科研实习、对本学科专业的基本认识了解,未来计划及职业规划,兴趣爱好特长等内容,一般不少于2000字)。

    (2)考生的网报材料由研究生院和培养单位进行两级审核。经研究生院初审后,各培养单位复试小组在复试前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评分。

    (3)视频面试,每位考生的远程视频面试时长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外语水平以及综合素质。

 2.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材料审核评分、面试(小组评分)组成。权重为:材料审核占25%左右,面试占75%,同一学科专业考生的评分标准统一。

 3.身心健康检查

(1)身体健康检查

 体检在拟录取后于新生开学时有研究生院学生处组织考生进行。

(2)心理健康测试

 参加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的心理健康测试,参考《学生心理测评操作指南》

 四、复试评分要求和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身心健康检查结果等做出综合评定,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排序,填写《硕士统考生复试情况汇总表》(含第一志愿考生、调剂生)。拟录取名单经所领导审定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