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体物理研究所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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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所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研发〔2021〕5号),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

“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应根据“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总体要求,注重选拔的科学性,对申请者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同时,注重选拔过程的合法合规性,确保选拔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管理

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的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的直接领导和全过程监察督导。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

 :张大勇

副组长:李剑峰

 :王桂吉、胡建波、夏连胜、朱礼国、吴冀川、林傲

三、选拔流程

1.评审组组成

各专业成立3名及以上专家组成评审组,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2人,对已通过研究生院基本资格审核的申请者报考料进行评审。

2.材料评审

(1)评审专家通过对申请者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毕业生学位论文或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外语水平、申请者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发明专利、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申请者自我评价、攻读博士学位科学研究计划等材料进行评审,对申请者做出评价结论,成绩为百分制。

(2)根据招生计划数及材料评审结果,择优确定取得复试资格的申请者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

(3)在所网上公示申请者材料及评审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及复试名单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通知相关申请者参加复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

3.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程序应符合国家要求,应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等。具体要求如下:

(1)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由5名副高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人数要达到半数以上,设组长1名为责任人、秘书1名负责复试记录。复试小组成员对复试结果负责。

(2)复试形式。先笔试,再面试。其中,笔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每位申请者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满分100分,全程录音录像。

(3)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申请者学科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志趣、培养潜力、外语水平、政治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身心健康等考核。其中,学术水平类考查的具体内容主要有:专业基础知识考察;申请者在本科和硕士阶段的科研经历和成果;个人专业能力介绍和学习规划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类考核重点考核申请者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身体健康的考查以申请者本人如实填写的健康情况告知为基础,心理健康的考查在面试前进行,考查结果作为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

(4)成绩与排名。

“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以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由材料评审成绩(占比20%)和复试成绩(占比80%)组成。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结果公示。在所网公示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报送相关复试材料至研究生院招生管理部门。

4.拟录取名单审核及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录取

公示期结束,经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申诉机制

“申请-考核制”选拔过程中有任何疑问、申诉等可向所纪检监察室和人力资源处反映:

纪检监察室:李成刚,联系电话:0816-2489717;

人力资源处:冉  馨,联系电话:0816-2484147。

五、本实施细则由流体物理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