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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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2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等相关文件要求、《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3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

成立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制订本中心招生复试录取细则及实施,加强对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

组长:罗民兴

成员:黄兵、赵楠、魏苏淮、江松

二、202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名额

2023年中心在凝聚态物理、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等离子体物理、计算数学、应用数学、流体力学等专业招收硕士生招生录取指标8个。

学科名称

总分

政治

英语

专业课1

专业课2

计算数学、应用数学

350

45

50

75

75

凝聚态物理、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等离子体物理

290

45

50

75

75

流体力学(理)

279

38

38

57

57

接收调剂的专业方向及预计招生录取指标数:

凝聚态物理、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等离子体物理,预计招生录取指标5-6个。

计算数学、应用数学、流体力学,预计招生录取指标2-3个。

我单位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一般不低于120%。

三、选拔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坚持科学选拔。重视考生知识水平、一贯表现、既往学业情况的考核;同时,注重考生潜在科研能力素质考核,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的考核。

四、复试安排

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将采取线下方式进行。

具体安排如下:

1.复试材料:

复试考生应按要求登录“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及时上传复试材料、完成个性心理特征测评。

提交的材料包括:

(1)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及学习成绩排名(年级或专业);

(2)近四年科研相关成果;

(3)《身体健康基本信息表》,如实填写考生身体健康情况;

(4)个人自述(含本人基本情况、本科学习情况、科研实习、对本学科专业的基本认识了解、未来计划及职业规划、兴趣爱好特长等内容,一般不少于1000字);

5)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自觉遵守,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2.复试内容:

根据报考学科专业,复试将分为“物理/材料”组与“数学/力学”组分别进行。复试主要分为材料审查、专业能力、英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考察等方面。

具体如下:

(1)专业能力。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应用技能、学科发展动态的掌握程度;考核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物理/材料”组复试内容包含:普通物理、量子力学、材料科学等物理学或材料科学专业等相关课程的基础知识(视考生的本科专业及报考专业而定);

“数学/力学”组复试内容包含:数学分析、高等代数、几何、方程、一般力学、流体力学等数学或力学专业等相关课程的基础知识(视考生的本科专业及报考专业而定)。

(2)考核考生的英语听、说、译等能力。

(3)综合素质情况。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社会实践情况,包括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实际工作表现情况等;社会责任感;团队协作能力、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行为规范等。

3.复试面试:

1)中文自我介绍(不超过3分钟)、英语能力(5分钟左右)。

2)提问环节(15分钟左右),主要考察考生对于专业知识的掌握,以及考生的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方面。

4.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材料审核成绩、英语能力水平评分、专业能力面试评分、与导师评分四部分组成。

复试成绩=材料审核成绩×20%+英语能力×10%+专业能力面试评分×50%+导师评分×20%。

五、录取工作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身心健康检查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一志愿统考生与调剂生分开录取。

2.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原则进行录取。在报考专业内部从高到低顺次排序。如有拟录取考生主动放弃录取资格的,则依录取成绩排序顺次递补。

3、拟录取名单经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并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其他复试要求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3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相关要求一致。

五、监督、咨询及其他

1.亲友回避原则。复试小组成员、相关管理工作人员中,有直系亲属关系或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人参加考试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此次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2.复试过程全过程接受监督。

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监督电话:010-56981709

中物院研究生院纪检电话:0816-2494873

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3.咨询方式:联系人 于老师

联系电话:010-56981708

电子邮件:yulan@csrc.ac.cn

4.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及其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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