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2023年博士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管理,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确保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科学、规范和公正,根据中物院研究生院有关文件规定和《材料研究所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结合我所实际,特制订2023年博士生招生复试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和指导作用、复试小组集体决策作用,调动导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科学选拔。重视考生知识水平、一贯表现、既往学业情况的考核;同时,注重考生潜在科研能力素质考核,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的考核。必要时可根据不同考生,增加其他考核方式,挖掘有潜质的考生,确保生源质量。
4.坚持亲友回避。复试小组成员、相关管理工作人员中,有直系亲属关系或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人参加考试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此次博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5.按照《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暂行规定》(研发〔2020〕7号)要求,控制导师年招生数,严格执行已离职或即将离职导师不再招收研究生的规定。(年招生数硕士生加博士生不超过3名,实际指导在读生总数达到8名的导师,下年度招收研究生不超过2名;实际指导在读生总数达到10名的导师,下年度一般暂停招收研究生。)
二、复试考核
1.成立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罗文华
副组长:岳晓斌 白彬
成员:法涛 张新建 帅茂兵 陈长安 应瑜宁
2.复试时间和形式
复试时间4月中下旬。我所将采用“腾讯、钉钉远程视频复试”的方式开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每位申请者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主要考察:
(1)英语能力:由专业英语老师测试英语,包括英语交流能力、科技英语阅读能力;10分钟
(2)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考生自我介绍(中英文自选),可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个人优缺点、个人学习或工作情况、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认识、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8分钟
(3)导师需要为报考考生准备专业面试试题(参考书目:材料科学基础、物理化学、普通物理、机械原理、固体物理、凝聚态物理)每个考生不少于两道试题;其他复试导师根据考生专业提出问题,考察考生综合素质;8分钟。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考察内容:
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包括考生硕士阶段学习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和最新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考生的学术志趣、研究潜力,包括考生对导师的研究领域、学科领域的最新动态等了解情况,深入了解考生的学术志趣、研究潜力、博士期间的计划目标、毕业后的就业意向等。
3.复试总成绩=面试答辩成绩*50%(百分制)+英语成绩*20%(百分制)+导师评定成绩*30%(百分制)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录取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25%(百分制)+复试总成绩*75%(百分制)
硕博连读研究生复试成绩即为录取成绩。
三、录取
根据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2023年博士生拟录取名单,报送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所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报送复试材料及拟录取名单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经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监督、咨询及其他
1.研究生院参与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材料研究所纪检监察室:0816-3625606;
中物院研究生院纪检电话0816-2494873;
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2.报考咨询:
材料研究所招生咨询电话:0816-3625650。
3.复试工作细则及其实施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材料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