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单位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3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单位对复试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注重质量、宁缺毋滥”。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亲友回避的原则,认真组织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
二、复试组织管理
成立硕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单位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负责我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并组织开展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对复试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律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并处理各类申诉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杨文革
成员:缑慧阳、丁阳、曾桥石、李冰
成立复试小组,在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完成招生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复试内容、试题命制、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复试基本分数线、调剂要求及招生专业、录取名额
复试基本分数线:
学科名称 |
总分 |
政治、英语 |
专业课 |
070205凝聚态物理 |
290 |
45、50 |
75 |
070207光学 |
290 |
45、50 |
75 |
077300材料科学与工程 |
279 |
38 |
57 |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
273 |
38 |
57 |
调剂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填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单位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根据上级单位规定,我单位仅接收二单元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为数学一的专业只接收初试科目为数学一的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为数学二的专业可接收初试科目为数学一、数学二的调剂考生。
4.成绩和科研水平优秀、本科毕业院校及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有学科优势的考生均可参加调剂。
5.符合上级单位的其他要求。
2023年我单位招生专业包括凝聚态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光学,硕士调剂剩余名额为10-12人。调剂复试比例为1:2.5。
四、复试方式及内容
我单位接收调剂考生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不通过“调剂系统”进行的调剂无效。4月6日“调剂系统”开通,考生登录“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我单位将根据调剂系统填报情况,择优筛选复试名单,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进入复试的考生在“调剂系统”中完成复试通知确认。
对于一志愿报考我单位并上线或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采取考生材料审核+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提交材料
考生应按要求登录“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核对报考志愿、确认复试通知、上传复试相关材料、完成个性心理特征测评。逾期未进行确认,未按要求上传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单位调剂复试资格。
考生应提交的材料包括: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及学习成绩排名(年级或专业);近四年科研相关成果;《身体健康基本信息表》,如实填写考生身体健康情况;个人自述(含本人基本情况、本科学习情况、科研实习、对本学科专业的基本认识了解、未来计划及职业规划、兴趣爱好特长等内容,一般不少于1000字);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自觉遵守,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2.材料审核评分
上级单位对复试考生的网报材料、学籍学历校验、初试成绩等进行初审。我单位将对初审结果进行复核并由复试小组在复试前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评分。
3.复试前,考务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对违犯相关规定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所有复试考生均应提前准备好报考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我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应届生)等报名材料原件和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4.线下面试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5分钟,其中包含5分钟左右的英语能力考核。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两方面。专业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特别是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英语听说能力、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团队精神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小组组织面试,设组长1名为责任人,秘书1名负责填写面试记录。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由具有副教授(或相当)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人数要达到半数以上。
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加强面试过程监管,严防面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要有详细的记录并经复试小组成员逐一签字。
面试须事先拟定出提纲及参考答案,同一专业的面试方式、时间、参考题目和成绩评定标准须统一,避免面试的随意性。
具体面试程序如下:
(1)考生个人本科期间学习、科研情况介绍,需配有PPT(8分钟)。本项口述作答,中英文作答均可,PPT中英文均可。
(2)复试小组就一志愿学生报考专业或调剂学生意愿调剂专业进行提问,学生作答(17分钟,含5分钟英语能力考核)。提问内容主要包括:a.调剂学科专业知识;b.考生科研能力及应用技能掌握程度;c.考生学术兴趣及培养潜力;d.考生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e.考生对调剂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f.考生其它技能掌握情况;g.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h.考生身心健康;i.英语能力等。本项口述作答,中英文作答均可(英语听说能力考核的部分题目须用英语作答)。
身心健康检查:考生必须参加我单位个性心理特征测评,测评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可作为复试及录取的参考项。考生在复试前应如实填写《身体健康基本信息表》。本次复试不进行即时体检,被录取考生入学后由上级单位统一安排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根据情况保留入学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
5.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材料审核、面试评分、英语评分组成。复试成绩=材料审核评分*30%+面试评分*60%+英语评分*10%。
五、录取
1.录取成绩参考初试、复试成绩综合考虑。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个性心理特征测评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历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初试满分为500分),拟录取顺序以录取总成绩为依据顺序排列。
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我单位不得录取未参加本单位本年度规定时间招生考试的考生。被录取新生须当年入学。
2.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各专业需求和工作任务需要,讨论确定2023年硕士生拟录取名单,在复试工作结束后通知考生并报上级单位审定。
3.未被录取等信息在复试工作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通知上级单位及考生,以便考生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六、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拟定于4月中上旬。复试相关信息将通过邮件、短信的方式发送给考生。
七、监督、咨询与其他
1.亲友回避原则。复试工作相关人员中,有直系亲属关系或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人参加考试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此次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2.上级单位及我单位监督部门、人员参与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我单位监督电话:010-56989104
上级单位纪检电话:0816-2494873
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3.咨询电话:010-56989251
4.复试实施细则及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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