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3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原则与组织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亲友回避、安全健康的原则,认真组织复试工作。成立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招生复试录取方案制定及实施,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和监督,加强对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
二、复试分数线与复试时间
复试分数线按照研究生院划定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学科名称 |
总分 |
政治 |
英语 |
专业课1 |
专业课2 |
(070205)凝聚态物理 |
290 |
45 |
50 |
75 |
75 |
(080300)光学工程 |
273 |
38 |
38 |
57 |
57 |
复试时间以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通知为准,具体面试时间将按实际情况确定。
三、复试方式及复试内容
对于报考我所并上线的考生和调剂考生,采取“材料审核+现场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
(一)考生提交材料
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1.本科阶段学籍学历证明:往届生上传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应届生上传学生证扫描件(类别代码:00);
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类别代码:01);
3.大学期间成绩单扫描件: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类别代码:02);
4.个人自述包含(不限于)本人基本情况、本科学习情况、科研实习、对本学科专业的基本认识了解,未来计划及职业规划,兴趣爱好特长等内容(类别代码:03);
5.其它证明材料:英语四六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明、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等(类别代码:04-06);
6.考生健康情况告知书及考生诚信承诺书(类别代码:07-08);
7.如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请一并上传至“其它材料”中(类别代码:09)。
(二)材料审核评分
复试工作小组在复试前对考生材料进行百分制审核评分。
(三)现场线下面试
1.采用现场线下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2.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政治思想品德、综合素质、科研素养以及外语水平。
3.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由5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硕导达半数,设组长1名为责任人,秘书1名负责复试记录。小组秘书对考生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填写《硕士生复试记录表》,并妥存备查;同一专业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
4.复试程序
(1)身份核验: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2)面试前统一进行专业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内容参考“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笔试成绩计入复试工作小组综合评分,占比50%。
(3)面试考生用英语进行自我介绍: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家庭背景、大学课程学习或工作情况及优缺点、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等,面试小组专家采用英语提问考生回答。考核考生的英文听说能力及了解考生情况。
(4)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复试工作小组向考生提问,考生回答。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等。具体参考下表:
序号 |
专业 |
复试内容 |
参考书目 |
1 |
光学工程 |
光学基础知识、激光器技术知识,傅里叶光学、光学检测技术等。 |
《物理光学》梁铨廷 电子工业出版社;《物理光学与应用光学》石顺祥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
2 |
凝聚态物理 |
数学物理方程求解、固体物理学基础知识和其他基础物理知识等。 |
《新概念物理教程》赵凯华,高等教育出版社;《数学物理方法》,梁昆淼,高等教育出版社;《固体物理学》,黄昆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5)政治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英语听说能力、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团队精神和兴趣爱好等综合素质。
5.身心健康检查
考生在面试前进行个性心理特征测评(不计入复试量化成绩),如实填写身体健康基本信息表。本次复试不进行即时体检,被录取考生入学后安排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根据情况保留入学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
6.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材料考核评分*25%+英语听说*10%+复试工作小组综合评分*50%+导师评分*15%。(各分项按100分制打分)
录取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初试满分为500分)。
四、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个性心理特征测评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情况,结合各专业需求和工作任务需要,讨论确定2023年硕士统考生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录取结果确定后,在复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在复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研究生院及考生。
五、复试监督
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录音录像。
1.复试工作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若在招生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由研究生院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研究生院、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上海激光等离子体研究所综合办:
电话:021-59528968 邮箱:suoban1129@163.com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陈家山路1129号。
中物院研究生院纪检电话:0816-2494873
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3.上海激光等离子体研究所招生咨询电话:021-59927782 周老师
4.复试实施细则及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上海激光等离子体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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