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所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规范和公正,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机械制造工艺研究所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严格遵照研究生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规定,组织实施“光学工程”博士点2023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2.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担任组长,负责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组织招生复试实施细则的制订和实施等,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有序顺利开展。小组成员具体如下:
组长:曾孝云
成员:何建国、周朝辉、刘宝
成立具有副教授(或相当)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研室专家组成的复试工作组(博士生导师人数达到半数以上),负责招生复试实施细则的制订和实施,及确定复试内容、试题命制、评分标准等。
3.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监督。
二、复试工作原则
1.按需招生、择优录取、注重质量、宁缺毋滥。
2.公平公正、科学选拔。
三、复试形式和时间
2023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线上形式,时间为2023年4月5-25日间。
线上远程网络视频复试方式采用双机位,使用软件为腾讯会议。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前下载软件,熟悉使用方法。
四、复试工作程序
复试安排详见附件1 。
(一)复试名单确定及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根据考生情况(通过初审的申请-考核制考生)确定复试名单。
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历届生)、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学生证(应届生)及证明其学习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原件(如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采用线上复试方式时,以上材料考生须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填写《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附件2),手写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连同相应原件扫描件提交备查。
研究生院将在后期及入学后3个月内对考生进行严格复审,凡提供的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均可取消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者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工程光学》、《高等物理光学》、《光学材料与制造》,试题一般以本学科基础知识或专业基础知识为主,考试时长120分钟。线上复试时,笔试采取视频开卷考察方式。
参考书目:
1.《工程光学》,郁道银,机械工业出版社,2016
2.《物理光学》,梁铨廷,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
3.《光学材料与元件制造》,叶辉,浙江大学出版社,2014
(三)外语能力测试
采取(视频)交流对话方式测试考生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与面试合并进行。
(四)身心健康检查
考生在复试前如实填写身体健康基本信息表。原则上不进行即时体检,被录取考生入学后安排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根据情况保留入学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生面试前安排须参加个性心理特征测评,测试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可作为复试及录取的参考项。
(五)面试
采用线下或线上方式。考生须准备20分钟PPT(主要包含个人简介、科研工作介绍以及后续研究工作设想),复试工作组提问考察;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30 分钟;面试过程全程摄像或录音,同时应做好复试记录。
考核主要内容为:
1.学科专业知识的考核,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程度。
2.科研能力考核,考核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学术志趣、培养潜力的考核,考核考生对报考学科专业的了解情况,了解考生的专业兴趣、学术志趣、培养潜力。
4.政治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考核,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认识等,考核学生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团结合作、兴趣爱好等综合素质。
(六)成绩评定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为:
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英语口试*10%+导师评分*30%。
录取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具体为:
录取综合成绩=材料评审成绩*30%+复试总成绩*70%。
五、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个性心理特征测评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按录取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录取,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结果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研究生院官网予以公示。如有拟录取者放弃将顺次递进录取。
3.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不得录取未参加本单位本年度规定时间招生考试的考生;被录取新生须当年入学。
4.录取结果确定后,在复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并上报研究生院。
六、监督、咨询及其他
1.招生复试工作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研究生院、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
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机械制造工艺研究所纪检监察室:0816-2494778
中物院研究生院纪检电话:0816-2494873
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637456
3.咨询方式:0816-2484691
4.复试实施细则及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机械制造工艺研究所人力资源处
2023年4月5日
附件:
1.复试日程安排表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
3.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1:
机械制造工艺研究所2023级博士复试安排
序号 |
日期 |
活动内容 |
地点 |
联系人 |
备注 |
1 |
Day1前 |
资格审查:
(1)身份证(应届生交验学生证)
(3)获奖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等证书原件 2、素质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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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启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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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ay2 |
专业课笔试 |
618工号视频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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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ay3 |
复试小组面试(含英语口语、听力测试) |
618工号视频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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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ay4后 |
确定及上报复试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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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博士)
考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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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应届生须同时提供学生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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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毕业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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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位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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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学历校验结果(学信网查询结果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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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获得何种奖励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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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档案所在部门出具的 报考证明(在职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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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 |
查验结论 (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
复试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
注:审查内容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查验结论应为:不合格。
附件3
诚信复试承诺书(博士)
本人自愿参加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以下简称中物院)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本人已熟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两高”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保证复试的严肃性、公平性、公正性,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本人慎重承诺。
1.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认真履行考生义务,遵守考试规则,服从招生部门的统一组织安排,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不找人替考或替他人考试。
4.考试过程中不违规操作,不对考试过程录音、录像或截屏,不向外传播扩散考试内容。
5.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如有违规、违纪行为,自愿接受中物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如有违法行为,自愿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惩处。
承诺人:
考生编号: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