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工程研究所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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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所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1.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注重质量、宁缺毋滥。

2.公平公正、科学选拔。

二、组织领导

1.严格遵照《通知》和本细则要求,组织实施“工程力学”博士点2023年复试工作。

2.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新发     副组长:肖世富

成员:5人(含1名纪检监察人员)

职责:负责招生工作的策划、实施细则制定、组织、监督、审核等。

3.复试工作组,成员由不少于10名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人数达到半数以上。负责复试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具体实施:材料审核、面试、结果统计、整理、上报等工作。

三、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按照《简章》要求按期报名。

2.材料提交

按照《简章》要求提交。

3.资格审核及复试名单确定

1)复试工作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无复试资格。依据我所申请材料审核评分方案对满足基本要求的材料给予百分制成绩,该成绩应作为“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复试资格及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2)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满足《简章》中相关要求方可进入复试环节。

3)个性心理特征及素质测评:考生须完成并通过个性心理特征及素质测评方可进入复试环节。

4)复试工作组根据我所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评分结果确定复试资格名单,我所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

4.复试名单公布

按照《办法》要求,材料审核评分结果及复试资格名单在所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中物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5.复试

复试时间:2023420-30

复试形式: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内容涵盖力学学科对应的硕士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科目涉及《弹性力学》、《材料力学》、《塑性力学》和《工程力学》。面试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学术道德、思想品德,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特长与兴趣及思想政治素质。既强调对考生知识水平,既往学业情况的考核,更注重考生潜在科研素质,创新能力、专业素养、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综合分析与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前拟定出提纲及要点,避免考试的随意性。

复试工作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具体面试程序如下:

1)考生自我介绍(10分钟PPT):主要内容为学术汇报:科研学术经历、专业能力和读博设想;其他内容:个人基本情况、家庭背景、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情况、道德品质、团结合作、兴趣爱好等。

面试专家提问,目的是测试考生的表达能力、逻辑思维、科研能力和潜力,了解考生综合情况。

2)专业素质考察: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面试专家向考生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特长与兴趣、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等。

3)英语能力考察:考生采用英语作随机命题阐述,时间5分钟内,面试专家采用英语提若干问题,目的是测试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

4)政治思想考察:面试专家向考生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内容,重点考核申请者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5)综合评议及评分:待所有考生完成面试后,面试专家针对每个考生特点进行综合评议,结合考核内容各项表现及我所本年度博士招生需求情况,现场评分。

4.身心健康检查

考生在复试前如实填写身体健康基本信息。本次复试不进行即时体检,被录取考生入学后由中物院研究生院统一安排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国家和我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可按照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成绩与录取

1.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自我介绍成绩*30%+专业素质成绩*35%+英语听说成绩*15%+导师成绩*20%

综合录取成绩=材料审核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硕博连读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即为综合录取成绩)

2.排名与录取

根据考生综合录取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在满足我所招生计划指标的前提下,按照成绩排序择优确定2023年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经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统一进行公示。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经政审、调档等流程后,由研究生院向拟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监督、咨询与其他

1.复试前,考务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对于违犯相关规定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视频过程中不录像、不外传考试内容;

2.亲友回避原则。复试工作组成员、相关管理工作人员中,有直系亲属关系或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人参加考试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此次复试与录取工作;

3.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考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

总体工程研究所监督电话:0816-2493950

中物院研究生院监督电话:0816-2494873

北京市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4.咨询电话及邮箱:0816-2494978,fany@caep.cn

5.复试实施细则及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总体工程研究所复试工作组负责解释。


总体工程研究所

2023年328




附件1

考生诚信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以下简称中物院)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本人已熟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两高”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保证复试的严肃性、公平性、公正性,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本人慎重承诺。

1.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认真履行考生义务,遵守考试规则,服从招生部门的统一组织安排,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不找人替考或替他人考试。

4.考试过程中不违规操作,不对考试过程录音、录像或截屏,不向外传播扩散考试内容。

5.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如有违规、违纪行为,自愿接受中物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如有违法行为,自愿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惩处。


                                                                           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