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程研究所2023年博士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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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电子工程研究所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与组织管理

1.工作原则:坚持按需招生、科学选拔、注重质量、宁缺毋滥;坚持公平公正。

2.组织管理:成立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订我所博士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与实施,加强对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

3.小组成员:苏伟,曾超,崔艳华,姜辉。

二、复试小组

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占半数以上。设组长1名,设秘书1名。对参与复试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培训。

三、招生名额

2023年我所拟在“无线电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两个专业招收6名博士生。

四、复试流程

1.材料审核

依据《细则》并结合考生提交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材料审核并打分,符合要求的进入复试名单。

2.心理测评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面试前须参加个性心理特征测评,测评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可作为复试及录取的参考项。

3.面试环节

(1)考生用英语进行自我介绍(3分钟)

(2)英语文献的解答(2分钟),面试前三天由招生负责人给参加面试的同学提供;

(3)个人陈述PPT10分钟):内容含自我介绍、从事科研工作情况(含硕士阶段)、取得的科研成果、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研究设想、个人评价等;面试前三天由请参加面试的同学发送到674338874@qq.com

4)答辩组评委(含导师)问答环节(10分钟),并进行面试和导师打分。问答环节必须有对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和形式

1.复试时间:2023420日—421日;

2.复试地点:四川省绵阳地科学城,采用线下复试。

六、复试成绩评定和录取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导师打分成绩为30分,面试成绩为50分,外语为20分。复试总成绩合格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

2.录取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材料审核成绩(百分制)*30%+复试成绩70%,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3.按照各个学科或方向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

七、其他

1.亲友回避原则。复试小组成员、相关管理工作人员中,有直系亲属关系或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人参加考试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此次博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2.研究生院、电子工程研究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电子工程研究所监督电话:0816-2492601

中物院研究生院纪检电话:0816-2494873

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3.咨询电话:电子工程研究所人力资源处 0816-2484566

4.复试方案及其实施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电子工程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物院电子工程研究所人力资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