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体物理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 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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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3年度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国家及中物院研究生院相关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注重质量、宁缺毋滥。

(二)坚持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科学选拔,在对既往学业考核的基础上,注重科研能力素质考核。

(四)坚持亲友回避,与申请复试或参加复试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利害关系的,应回避此次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订我所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长:张大勇

副组长:李剑峰

成员:王桂吉、胡建波、夏连胜、朱礼国、吴冀川、林傲

(二)各教研室成立复试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本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复试内容、试题命制、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具有副教授(或相当)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硕士生导师人数要达到半数以上,设复试小组组长1名,设秘书1名负责协调安排复试相关事宜及复试记录。

(三)中物院研究生院、所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三、招收专业、分数要求与名额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政治

英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070205

凝聚态物理

45

50

75

75

290

070207

光学

45

50

75

75

290

077203

流体力学

38

38

57

57

279

080103

流体力学

35

35

53

53

260

080104

工程力学

35

35

53

53

260

082703

核技术及应用

35

35

53

53

260

0827Z5

脉冲功率技术及应用

35

35

53

53

260

上述专业预计共招收5人,实际招收人数以中物院研究生院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指标为准。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

四、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计划在4月中下旬,一般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复试内容

(一)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按要求登录“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复试前上传复试相关材料。

考生应提交的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材料,上述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同时,还应提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及学习成绩排名(年级或专业)、近四年科研相关成果、健康告知、个人自述(含本人基本情况、本科学习情况、科研实习、对本学科专业的基本认识了解、未来计划及职业规划、兴趣爱好特长、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认识、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团结合作精神等内容,一般不少于1000字)。

(二)笔试

笔试主要是专业综合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笔试科目为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参考书目为《高等数学》(同济大学数学系,高等教育出版社)、《大学物理》(谢国秋,科学出版社)。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三)面试

1.英语听说能力考核(5分钟):考生用英语进行自我介绍,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课程学习或工作情况,科研经历和成果等。面试评审专家采用英语提问,目的是测试考生的英文听力和口语水平。

2.提问回答环节(15分钟):对考生专业能力的考察。每个复试小组事先拟定提纲、答案,考生根据提问作答。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报考学科专业的了解情况,掌握考生的专业兴趣、学术志趣、培养潜力等。

(四)身心健康检查

考生在复试前如实填写身体健康基本信息表并完成个性心理特征测评。

(五)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笔试成绩、英语听说水平评分、专业能力面试评分与导师评分四部分组成,每部分评分满分均为100分。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25%+英语听说*10%+专业能力面试评分*50%+导师评分*15%

六、录取

(一)录取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个性心理特征测评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录取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顺序以录取总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顺次排序。如有拟录取考生主动放弃录取资格的,则依复试成绩排序顺次递补,补齐本年度招生名额。拟录取名单经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报中物院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统一进行公示。

(三)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由中物院研究生院统一安排。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中物院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

七、监督、咨询与其他

(一)我所提供考生咨询,中物院研究生院和所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申诉事宜

考生咨询:0816-2484147

所纪检监察室:0816-2489717

中物院研究生院纪检电话:0816-2494873

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二)复试实施细则及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流体物理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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