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度博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国家及中物院研究生院相关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注重质量、宁缺毋滥。
(二)坚持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科学选拔,在对既往学业考核的基础上,注重科研能力素质考核。
(四)坚持亲友回避,与申请复试或参加复试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利害关系的,应回避此次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订我所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长:张大勇
副组长:李剑峰
成员:王桂吉、胡建波、夏连胜、朱礼国、吴冀川、林傲
(二)成立复试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博士生招生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复试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由至少5名具有副教授(或相当)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人数在半数以上。设复试小组组长1名,设秘书1名负责协调安排复试相关事宜及复试记录。
(三)中物院研究生院、所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三、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为4月下旬,一般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复试内容
(一)资格审查
对通过材料评审进入复试的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进行复核。
(二)笔试
笔试主要是专业综合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笔试科目为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参考书目为《高等数学》(同济大学数学系,高等教育出版社)、《大学物理》(谢国秋,科学出版社)。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三)面试
1.英语听说能力考核(不少于5分钟):考生用英语进行自我介绍,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家庭背景、课程学习或工作情况及优缺点等,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等,面试评审专家采用英语提问。目的是测试考生的英文口头表达能力、英语听力及了解考生情况。
2.提问回答环节(不少于25分钟):主要包括对申请者学科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兴趣及培养潜力、政治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等考核。其中,学术水平类考查的具体内容主要有:专业基础知识考察;申请者在本科和硕士阶段的科研经历和成果;个人专业能力介绍和学习规划等。政治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类考核重点考核申请者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四)身心健康检查
考生在复试前如实填写身体健康基本信息表并完成个性心理特征测评。
(五)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笔试成绩、英语听说水平评分、面试小组评分与导师评分四部分组成,每部分评分满分均为100分。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25%+英语听说*10%+面试小组评分*50%+导师评分*15%。
五、录取
(一)录取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材料评审成绩*20%+复试成绩*8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个性心理特征测评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导师可以对认为不合适培养者行使一票否决的不予招收权力。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录取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顺序以录取总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顺次排序。如有拟录取考生主动放弃录取资格的,则依复试成绩排序顺次递补,补齐本年度招生名额。拟录取名单经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报中物院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统一进行公示。
(三)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由中物院研究生院统一安排。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中物院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
六、监督、咨询与其他
(一)我所提供考生咨询,中物院研究生院和所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申诉事宜
考生咨询:0816-2484147
所纪检监察室:0816-2489717
中物院研究生院纪检电话:0816-2494873
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二)复试实施细则及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流体物理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流体物理研究所
人力资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