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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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为保障核物理与化学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4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院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亲友回避的原则,认真组织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

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本单位《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并组织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开展复试和录取工作。

2.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3.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开有关信息。

4.受理各类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二)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本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复试内容、试题命制、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硕士生导师人数要达到半数以上,设复试小组组长1名,设秘书1名负责协调安排复试相关事宜及复试记录。

(三)成立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复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处处长、教研室工作人员组成。

(四)纪检监督工作。中物院研究生院、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监督。

三、复试工作办法

(一)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复试分数线按照研究生院划定的硕士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

招生专业名称

总分

政治

英语

专业课1

专业课2

招生计划

核科学与技术(0827)

260

35

35

53

53

9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

273

37

37

56

56

    1.上述专业预计共招收9人,实际招收人数以研究生院最终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

    2.对于一志愿报考或调剂到我所并上线的统考考生,均采取现场线下的方式进行复试。

(二)调剂基本要求

对于申请调剂到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的考生,须符合国家、研究生院规定的调剂要求,调剂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调剂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学信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填报。根据考生调剂意向、初试总成绩、专业对口等因素择优排序,按拟复试名额依次确定复试考生名单,最终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由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经确认后公布复试名单。

四、复试安排及方式

(一)资格审查

申请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对资格审查材料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如丢失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系统打印);

3.应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非应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

4.本科学习成绩单(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

5.外语水平证明、近四年发表论文等科研产出成果、各项获奖材料证书等;

6.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7.签名的《身体健康基本信息表》(附件2);

8.个人自述(含本人基本情况、本科学习情况、科研实习、对本学科专业的基本认识了解,未来计划及职业规划,兴趣爱好特长等内容,一般不少于1000字)。

(二)确定复试名单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通过“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s://gsas.gscaep.ac.cn)上传资格审查材料、完成个性心理特征测评(学生进行心理测评的流程可参考https://zsxx.gscaep.ac.cn/enrollment/detail/1834)

(三)组织复试

1.复试形式

2024年我所的复试工作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预计于4月1日-4月25日期间组织,直至招满为止,地点于四川省绵阳市。

2.复试主要内容

(1)专业考核(笔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

笔试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分析化学、物理化学、有机化学、无机化学、放射化学、普通物理、核物理、原子核物理实验方法、高等数学、材料科学工程、现代仪器分析方法等。

(2)综合素质考核(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英语水平、口语表达、专业能力、个性心理特征等进行全面考察。

身心健康检查:考生必须参加我院个性心理特征测评,测评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将作为复试及录取的参考项。同时,考生在复试前应如实填写《身体健康基本信息表》。

3.复试成绩评定办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笔试成绩、英语听说水平和综合素质面试评分三部分组成,每部分评分满分均为100分。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25%+外语×10%+面试评分×65%

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给出评分,同一学科专业考生的评分标准统一。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我所将依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4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的录取原则,根据院内下达的2024年硕士生招生计划,按照录取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原则上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总成绩×50%(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个性心理特征测评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由我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在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

(三)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在入学时参加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体检。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我院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监督、咨询及其他

(一)亲友回避原则。复试小组成员、相关管理工作人员中,有直系亲属关系或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人参加考试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此次硕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二)研究生院、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纪检监察室:0816-2485269

中物院研究生院纪检电话:010-56989436

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三)考生咨询方式

考生咨询接待电话:吴老师,0816-2494702;咨询及招生邮箱:xiaonanwu2016@163.com

(四)复试实施细则及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诚信复试承诺书模板.docx

附件2-健康情况告知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