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研究所2021年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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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复试工作组织

成立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硕士生导师人数要达到半数以上,研究生教育主管领导为复试小组组长。设秘书1名,秘书不是复试小组专家。复试小组负责远程视频面试考生和确定拟录取研究生。

成立复试工作小组,由教研室主任、教研室工作人员、命题老师和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组成,教研室主任任组长。负责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形式、组织试题命制、组织和协调招生复试、监督招生复试过程工作。

复试工作组织成员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名参加推免招生复试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复试准备工作

(一)制定复试办法

复试工作小组制定《2021年中物院计算机应用研究所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所党委审批后,在复试前报研究生院在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二)组织命题

    复试工作小组按我所硕士点大规模并行计算(含高性能计算、数据智能学科)、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安全学科)、软件与可信计算(含软件工程、软件测评学科)研究方向,组织相关专家命制专业面试题库,考核考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程度。

外语水平考核老师命制外语面试题,测试考生听力和口语水平;  

研究生教研室命制综合素质面试题,了解和考察考生本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兴趣爱好、参加社团活动情况、就业意向和职业规划、表达能力和人文素养等。

(三)资格审查

研究生教研室通知拟邀请复试考生提供复试材料,包括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学术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证明的扫描件,个人简历、推免生情况一览表电子版。

复试前,研究生教研室对考生身份、资格、复试材料进行审核。

(四)通知复试

    资格审核通过后,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及复试时间。

本年度推免生招生复试采用腾讯网络视频会议方式。考生积极准备复试环境,熟悉操作流程。

(五)复试前,与考生签订《网络复试期间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考试过程中不录像、不外传考试内容。

(六)复试前,参加复试会全部工作人员签订《研究生复试考务工作保密承诺书》,承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外发布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信息。

(八)按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布置会场。

(九)复试前,组织考生测试网络视频会议系统。

三、复试内容及复试成绩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的考核、科研能力的考核、学术志趣和培养潜力的考核、外语水平考核、政治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考核、心理测评:科研人才职业素质测评。

(二)复试成绩及录取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面试、外语和导师评分组成,各部分权重:面试占75%,外语占10%,导师评分占15%。其中,面试成绩中专业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各占50%权重。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录取成绩=面试评分*75%+外语评分*10%+导师评分*15%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召开复试会

(一)召开复试会

复试地点为中物院计算机应用研究所视频会议室,采用腾讯网络视频会议系统进行复试,对考生逐一面试,考官提问,考生回答问题。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25分钟。秘书做复试记录。

复试小组根据考生面试情况,对考生面试评分、外语水平评分、导师评分,评分采取线下评分。

统计复试成绩和拟录取成绩,考生按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过程中复试组成员关闭手机并交由秘书统一存放,不得请假,不得随意离开会场。

    (二)宣布复试结果

    复试小组向考生宣布复试排序结果,并在指标内按得分高低顺序依次拟录取。

    五、材料上报

复试结束后,9月29日中午12:00前及时将拟录取考生信息填入共享表格:【腾讯文档】推免指标落实情况,将《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电子版报研究生院。2021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将签字、盖章的《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记录表》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寄送研究生院。其他复试材料由研究生教研室保存3年。

六、研究生招生复试疫情防控要求

研究生招生复试过程中,严格执行研究生院和计算机应用研究所的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和应急预案,研究生教研室工作人员倪梅为协调员,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上报和协调。

七、本实施细则由研究生教研室负责解释。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计算机应用研究所

                                 人力资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