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流体物理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流体物理研究所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注重质量、宁缺毋滥。
(二)坚持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科学选拔,在对既往学业考核的基础上,注重科研能力素质考核。
(四)坚持亲友回避,与申请复试或参加复试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利害关系的,应回避此次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订我所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长:张大勇
副组长:李剑峰
成员:王桂吉、胡建波、夏连胜、朱礼国、吴冀川、林傲
(二)成立复试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博士生招生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复试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由至少5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人数在半数以上。设复试小组组长1名,另设秘书1名负责协调安排复试相关事宜及复试记录。
(三)中物院研究生院、所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三、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为4月中旬,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复试内容
(一)资格审查
对通过材料评审进入复试的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进行复核。对资格审查材料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笔试
笔试主要是专业综合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笔试科目为高等数学、普通物理,笔试参考书目为《高等数学》(同济大学数学系,高等教育出版社)、《大学物理》(谢国秋,科学出版社)。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三)面试
1.英语听说能力考核(不少于7分钟):考生用英语进行自我介绍,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课程学习或工作情况、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等;面试评审专家采用英语提问,以测试考生的英文听力和口语水平。
2. 个人陈述(不少于8分钟):考生提前制作PPT,包含专业规划及个人设想,毕业论文题目及内容简介,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论文以及能证明自己专业能力和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等。
3.提问回答环节(不少于15分钟):主要包括对申请者的学术水平、政治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等内容的考核。其中,学术水平类考核的具体内容主要有:专业基础知识考察;申请者在本科和硕士阶段的科研经历和成果;个人专业能力介绍和学习规划;科研能力、学术兴趣及培养潜力考察等。政治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类考核重点考核申请者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四)身心健康检查
考生必须参加我院个性心理特征测评,测评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将作为复试及录取的参考项。同时,考生在复试前应如实填写《身体健康基本信息表》。
(五)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笔试成绩、英语听说水平评分、面试小组评分与导师评分四部分组成,每部分评分满分均为100分。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25%+英语听说×10%+面试小组评分×50%+导师评分×15%。
五、录取
(一)录取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材料评审成绩×20%+复试成绩×80%。
(二)录取原则
根据院内下达的2024年博士生招生计划,按照录取总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顺序以录取总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顺次排序,“申请-考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分别排序。复试成绩或录取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个性心理特征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导师可以对认为不合适培养者行使一票否决的不予招收权力。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
如有拟录取考生主动放弃录取资格的,则依录取总成绩排序顺次递补,补齐本年度招生名额。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由我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在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在入学时参加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体检。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我院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监督、咨询与其他
(一)研究生院、所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所纪检电话:0816-2489717
中物院研究生院纪检电话:010-56989436
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二)考生咨询方式
考生咨询接待电话:冉老师,0816-2490294
咨询及招生邮箱:ifpedu@126.com
(三)复试实施细则及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流体物理研究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