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电子工程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电子工程研究所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单位对复试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亲友回避的原则,认真组织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
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长:曾超
成员:蒋鸿宇、姜辉
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本单位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复试小组成员开展复试和录取工作。
2.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3.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开有关信息。
4.受理各类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二)成立2024年招生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本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复试内容、试题命制、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人数要达到半数以上,设复试小组组长1名,设秘书1名负责协调安排复试相关事宜及复试记录。
(三)成立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复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处处长、教研室工作人员组成。
(四)纪检监督工作。中物院研究生院、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监督。
三、复试工作具体内容
(一)各专业招生计划
2024年我所拟在“无线电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核技术及应用”三个专业招收4名博士生。
(二)复试流程及安排
1.资格审查
依据《细则》并结合考生提交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进入复试名单。对资格审查材料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2.个性心理特征测评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在复试前规定时间内完成个性心理特征测评,具体流程参见https://zsxx.gscaep.ac.cn/enrollment/detail/1834。测评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仅作为复试及录取的参考项。
3.组织复试
(1)时间地点
时间:预计4月20日-4月25日期间,具体时间以通知发布为准。
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科学城,以现场线下的方式进行,具体地点以通知发布为准。
(2)主要内容
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外语水平以及综合素质。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英语应用能力、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团队精神等进行全面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个性心理特征测评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程序如下:
①考生用英语进行自我介绍(3分钟):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家庭背景、大学课程学习或工作情况及优缺点等。
②英语文献解读(2分钟):考生于复试前15分钟抽取一份英语文献,进行现场文献解读。
③个人陈述(10分钟):考生提前准备PPT,包含自我介绍、从事科研工作情况(含硕士阶段)、获奖情况、取得的科研成果、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研究设想、个人评价等(复试前两天将上述材料发送到302723214@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博士复试材料)。
④复试小组评委(含导师)问答环节(10分钟):包含专业知识问答、思想品德考核等。思想品德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水平总分20分、面试成绩总分50分、导师打分成绩总分30分。
录取成绩=材料审核成绩(百分制)×30%+复试成绩×70%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根据院内下达的2024年博士生招生计划,按照各个学科或方向录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低于70分或录取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生的各项考核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由电子工程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在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
(三)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在入学时参加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体检。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我院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监督、咨询及其他
(一)亲友回避原则。复试小组成员、相关管理工作人员中,有直系亲属关系或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人参加考试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此次博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二)研究生院、电子工程研究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电子工程研究所纪检电话:0816-2492601
中物院研究生院纪检电话:010-56989436
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三)考生咨询方式
考生咨询接待电话:陈老师,0816-2484566
咨询及招生邮箱:302723214@qq.com
(四)复试实施细则及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电子工程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