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总体工程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单位对复试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亲友回避的原则,认真组织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长:万强
副组长:肖世富
成员:张凯 卢永刚 范宣华 钟卫洲 周婕群
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本单位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复试小组成员开展复试和录取工作。
(2)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3)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开有关信息。
(4)受理各类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二)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本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复试内容、试题命制、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成员由不少于10名副研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人数达到半数以上。设复试小组组长1名,设秘书1名负责协调安排复试相关事宜及复试记录。复试小组还负责组织和协调复试工作。
(三)纪检监督工作。中物院研究生院、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监督。
三、复试工作具体内容
(一)网上报名。按照《简章》要求按期报名。
(二)材料提交。按照《简章》要求提交。
(三)资格审核及复试名单确定。
(1)复试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无复试资格,材料审核评分满分100分,作为“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复试资格及录取环节的重要依据之一。
(2)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满足《简章》中相关要求方可进入复试环节。
(3)个性心理特征及素质测评:复试前,考生须完成并通过个性心理特征及素质测评后方可进入复试环节。
(4)复试小组根据我所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评分结果确定复试资格名单,我所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
(四)复试名单公布
按照《办法》要求,材料审核评分结果及复试资格名单在所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五)身心健康检查
考生个性心理特征及素质测评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将作为复试及录取的参考项。考生如实填写身体健康基本信息表(模板见附件1)。
(六)组织复试
复试时间:2024年4月18日~23日。
复试形式: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内容涵盖力学学科对应的硕士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科目涉及《弹性力学》、《材料力学》、《塑性力学》和《工程力学》。
面试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学术道德、思想品德,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特长与兴趣及思想政治素质。既强调对考生知识水平,既往学业情况的考核,更注重考生潜在科研素质,创新能力、专业素养、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综合分析与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前拟定出提纲及要点,避免考试的随意性。
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具体面试程序如下:
(1)考生自我介绍(10分钟PPT):主要内容为学术汇报:科研学术经历、专业能力和读博规划;其他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家庭背景、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情况、道德品质、团结合作、兴趣爱好等。
面试专家提问,目的是考察考生的表达能力、逻辑思维、科研能力和潜力,了解考生综合情况。
(2)专业素质考察: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面试专家向考生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特长与兴趣、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等。
(3)英语能力考察:考生采用英语作随机命题阐述,时间5分钟内,目的是测试考生的英语应用能力。
(4)政治思想考察:面试专家向考生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内容,重点考核申请者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5)综合评议及评分:待所有考生完成面试后,面试专家针对每个考生特点进行综合评议,结合考核内容各项表现及我所本年度博士招生需求情况,现场评分。
面试前,考生提供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考生须自觉遵守,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七)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自我介绍评分、专业素质评分、英语水平评分与导师评分四部分组成,单项评分满分均为100分。
复试成绩=自我介绍评分×20%+专业素质评分×45%+英语水平评分×15%+导师评分×20%。
录取成绩=材料审核评分×30%+复试成绩×70%。
硕博连读考生的复试成绩即为录取成绩。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总体工程研究所将根据院内下达的2024年博士生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综合录取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照成绩排序择优确定2024年博士生拟录取名单,报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经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统一进行公示。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经政审、调档等流程后,由研究生院向拟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在入学时参加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体检。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我院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监督、咨询与其他
(一)亲友回避原则。复试小组成员、相关管理工作人员中,有直系亲属关系或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人参加考试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此次硕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二)研究生院、总体工程研究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总体工程研究所纪检电话:0816-2496982
中物院研究生院纪检电话:010-56989436
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三)考生咨询方式
考生咨询接待电话:范老师,0816-2494978
咨询及招生邮箱:tangqiqin163@163.com
(四)复试实施细则及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总体工程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物院总体工程研究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