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4/17
来源:本站
浏览量:201

为保障核物理与化学所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亲友回避的原则,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同时考察考生的既往学业表现以及潜在科研能力素质。认真组织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成立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

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本单位《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并组织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开展复试和录取工作。

2.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3.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开有关信息。

4.受理各类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二)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要达到半数以上。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为责任人、秘书 1名负责复试记录。在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完成本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复试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成立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复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处处长、教研室工作人员组成。

(四)纪检监督工作。中物院研究生院、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监督。

三、2024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名额

2024年我所博士生招生总数为9个,已计划录取直博生指标3个,剩余招生指标为6个,实际招收人数以研究生院最终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四、复试准备工作

2024年我所博士生复试工作主要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同一专业应采取相同复试方式,预计安排在4月16-25日期间,具体时间将会电话通知申请者。

1.复试形式。面试是复试考核的重要方式,满分为100分。复试小组通过面试,对申请者进行集体评议,充分听取拟任导师和专家意见,每位申请者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且全程录音录像。面试重点考查申请者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研究经历、学术志趣、研究潜力、就业意向等。

2.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申请者学科专业知识(主要包括原子核物理、分析化学、物理化学、有机化学、无机化学、放射化学、材料科学工程、普通物理、核物理等)、科研能力、学术兴趣及培养潜力、外语水平、政治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身心健康等考核。其中,学术水平类考查主要以申请者硕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为主;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类考核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内容,重点考核申请者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身心健康检查。身体健康的考查以申请者本人如实填写的健康情况告知为基础,同时须参加我院个性心理特征测评,进行心理测评的流程可参考https://zsxx.gscaep.ac.cn/enrollment/detail/1834)测评一般在面试前完成,其结果作为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

4.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面试评分、导师评分、英语评分组成。复试成绩=面试评分×50%+导师评分×40%+外语×10%,同一学科专业考生的评分标准统一。

五、复试评分要求和录取

1.根据材料审核评分及复试成绩结果等做出综合评定,其中:

“申请-考核制”考生:录取成绩=材料评分×25%+复试成绩×75%

“硕博连读”考生复试成绩即为录取成绩

2.根据综合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排序,填写《博士统考生复试情况汇总表》。

3.拟录取名单经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本单位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报送复试材料及拟录取名单至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4.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在入学时参加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体检。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我院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监督、咨询及其他

1.亲友回避原则。复试小组成员、相关管理工作人员中,有直系亲属关系或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人参加考试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此次博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2.研究生院、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纪检监察室:0816-2485269

中物院研究生院纪检电话:010-56989436

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3.考生咨询方式

考生咨询接待电话:吴老师,0816-2494702;咨询及招生邮箱:xiaonanwu2016@163.com

4.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及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