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为保证激光聚变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5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单位对复试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亲友回避的原则,认真组织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
二、复试组织管理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参照《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5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复试小组组成要求和职责。按教研室成立复试小组 ,负责本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复试内容、试题命制、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复试工作具体内容
激光聚变研究中心复试分数线按照研究生院划定的硕士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 ,差额比例原则上一般不低于120%。
总分 | 政治 | 英语 | 专业课1 | 专业课2 | 招生计划 | |
等离子体物理(070204) | 290 | 34 | 50 | 60 | 60 | 11人 |
凝聚态物理(070205) | 290 | 34 | 50 | 60 | 60 | |
材料科学与工程(077300) | 290 | 34 | 50 | 60 | 60 | |
机械工程(080200) | 260 | 34 | 34 | 51 | 51 | |
光学工程(080300) | 260 | 34 | 34 | 51 | 51 | |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 | 260 | 34 | 34 | 51 | 51 | |
核能科学与工程(082701) | 251 | 33 | 33 | 50 | 50 |
四、复试时间地点与方式
复试工作排在3月底至4月中旬,通过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等信息将在“中物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培养单位版块公布。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应密切关注复试工作相关通知,按要求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五、复试考生材料提交
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s://gsas.gscaep.ac.cn)上传以下材料(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号):
1.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及学习成绩排名(年级或专业);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3.近四年科研相关成果;
4.《身体健康基本信息表》,如实填写考生身体健康情况;
5.个人自述(含本人基本情况、本科学习情况、科研实习、对本学科专业的基本认识了解、未来计划及职业规划、兴趣爱好特长等内容,一般不少于1000字);
6.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六、复试内容与形式
(一)材料审核
教研室制定材料审核标准或评分细则,复试小组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评分,给予百分制成绩。
(二)面试
采用现场线下方式,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专业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核方式为随机抽题及考核组问答。
专业 | 复试考察题目来源 |
等离子体物理 | 普通物理、原子核物理、电动力学 |
凝聚态物理 | 普通物理、材料科学基础、材料发展前沿 |
机械工程 | 机械制造基础、机械原理、智能制造 |
光学工程 | 光学、激光原理 |
材料科学工程 | 材料科学基础、材料分析表征方法、材料发展前沿 |
核能科学与工程 | 普通物理、原子核物理、电动力学 |
2.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英语听说能力、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团队精神等。
考生须参加我院个性心理特征测评(学生进行心理测评的流程可参考https://zsxx.gscaep.ac.cn/enrollment/detail/1834,测评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七、复试程序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1.考生自我介绍(5分钟,PPT形式,中英文任选,内容可包含学习、考研成绩、家庭、特长爱好等,其中个人基本情况要求英文介绍);
2.抽取考核试题(5分钟):考生抽题作答;
3.提问回答(10-15分钟):内容包含英文听说能力考核、学业成绩展示与提问、毕设与其它本科科研实践、未来学术志趣与学术潜力考核、思想品德及总体考核5个方面的考核。
八、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材料审核评分、面试小组评分、英语听力口语评分组成。
复试成绩=材料审核评分×30%+面试小组评分×60%+英语听力口语评分×10%。
九、录取工作
(一)录取总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个性心理特征测评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拟录取顺序以录取总成绩为依据顺序排列。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
九、咨询与监督
考生咨询接待电话:王老师,0816-2493087
咨询及招生邮箱:13981150556@163.com
投诉监督举报电话:激光聚变研究中心纪检电话:0816-2493102,中物院研究生院纪检电话:010-56989436,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十、其他
复试实施细则及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激光聚变研究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所研究生办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