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为保证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5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单位对复试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亲友回避的原则,认真组织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
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长:杨文革
副组长:缑慧阳
成员:丁阳、曾桥石、李冰、李丽
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本单位《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并组织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开展复试和录取工作。
2.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3.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开有关信息。
4.受理各类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二)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招生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复试内容、试题命制、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硕士生导师人数达到半数以上,设复试小组组长1名,设秘书1名负责协调安排复试相关事宜及复试记录。
(三)成立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复试工作,由中心教育委员会成员组成。
(四)纪检监督工作。研究生院、中心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监督。
三、具体内容
中心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按下表执行。
招生专业名称 | 总分 | 政治 | 英语 | 专业课1 | 专业课2 | 招生计划 | 差额比例 |
凝聚态物理(070205) | 290 | 34 | 50 | 60 | 60 | 15人 | 原则上不低于120% |
光学(070207) | 290 | 34 | 50 | 60 | 60 | ||
材料科学与工程(077300) | 290 | 34 | 50 | 60 | 60 | ||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 | 260 | 34 | 34 | 51 | 51 |
备注:招生计划以研究生院实际下达的指标为准。
1.对于一志愿报考或调剂到中心并上线的统考考生,采取现场线下的方式进行复试。
2.调剂生符合中物院和中心调剂复试基本要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调剂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填报。根据考生调剂意向、初试成绩、专业对口等因素择优排序,按拟复试名额依次确定复试考生名单,最终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由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经确认后公布复试名单。
四、复试安排及方式
(一)确定复试名单
复试小组综合考察调剂意向、初试成绩、专业对口、在校课业成绩、科研活动或实践经历等确定复试名单向社会公布。复试可能分多轮进行,按照公布的复试名单顺序递补。
(二)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应在复试前按要求登录“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gsas.gscaep.ac.cn,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号),上传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并完成个性心理特征测评,心理测评操作指南:https://zsxx.gscaep.ac.cn/enrollment/detail/1834。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1.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及学习成绩排名(年级或专业);2.近四年科研相关成果;3.《身体健康基本信息表》,如实填写考生身体健康情况;4.个人自述(含本人基本情况、本科学习情况、科研实习、对本学科专业的基本认识了解、未来计划及职业规划、兴趣爱好特长等内容,一般不少于1000字);5.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三)组织复试
1.复试形式
复试工作主要采用材料审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其中包含专业知识问答、5分钟左右的英语能力考核等。
复试预计于4月10日-4月25日期间组织,地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中关村软件园二期东8号楼或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690号张江创业源6号楼,具体复试时间地点以后续邮件通知为准。
2.复试主要内容
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外语水平以及综合素质。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英语应用能力、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团队精神等进行全面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个性心理特征测评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应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面试程序如下:
(1)考生用中文/英语进行自我介绍及个人陈述(8分钟):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大学课程学习或工作情况、科研情况及优缺点等,需配有PPT(中文/英语均可),PPT内容应包含专业规划及个人设想,毕业论文题目及内容简介,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论文以及能证明自己专业能力和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等。
(2)复试小组评委问答环节(12分钟):包含专业知识问答及英语听说能力考核。提问内容主要包括:a.报考/调剂学科专业知识;b.科研能力及应用技能掌握程度;c.学术兴趣及培养潜力;d.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e.对调剂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f.其它技能掌握情况;g.政治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h.身心健康;i.英语能力等。作答中文/英语均可(英语听说能力考核的部分题目须用英语作答)。
身心健康检查:考生必须参加我院个性心理特征测评,测评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将作为复试及录取的参考项。同时,考生在复试前应如实填写《身体健康基本信息表》。
3.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材料审核成绩、英语听说水平评分、专业能力面试评分三部分组成,每部分评分满分均为100分。
复试成绩=材料审核成绩×30%+英语听说成绩×10%+专业能力面试成绩×60%。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中心将依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5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的录取原则,根据院内下达的2025年硕士生招生计划,按照录取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或录取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
录取成绩计算公式: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初试满分为500分)。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由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在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
(三)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在入学时参加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体检。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监督、咨询及其他
(一)亲友回避原则。复试小组成员、相关管理工作人员中,有直系亲属关系或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人参加考试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此次硕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二)研究生院、中心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中心纪检电话:010-56989260
中物院研究生院纪检电话:010-56989436
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三)考生咨询方式
考生咨询接待电话:康老师,010-56989251
咨询及招生邮箱:mengxi.kang@hpstar.ac.cn
(四)复试实施细则及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