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研究所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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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总体工程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5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单位对复试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及“公平公正、科学选拔、亲友回避”原则,充分发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和指导作用、复试小组集体决策作用,调动导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认真组织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由分管所领导任组长的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

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本单位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开展复试和录取工作。

2.遴选复试专家,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3.组织对考生的资格审查以及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开有关信息。

4.受理各类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二)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本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复试内容、试题命制、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硕士生导师人数要达到半数以上,设复试小组组长1名,设秘书1名负责协调安排复试相关事宜及复试记录。

(三)成立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复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处处长、教研室工作人员组成。

(四)纪检监督工作。中物院研究生院、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监督。

三、复试工作具体内容

(一)各专业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等按下表执行。

学科名称

(学科代码)

专业

课一

专业

课二

招生

计划

差额比例

固体力学

(080102)

251

33

33

50

50

2-4

原则上不低于120%

工程力学

(080104)

251

33

33

50

50

兵器科学与技术

(082600)

251

33

33

50

50

1-2

(二)复试考生要求

1.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各专业初试成绩应达到表1的要求。

2.调剂考生应符合国家、研究生院规定的调剂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完成志愿填报。具体要求如下: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应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所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调。工程力学、固体力学专业可接收工学相同或相近专业为:力学、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土木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等;兵器科学与技术专业可接收相同或相近专业为:兵器科学与技术、力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等。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仅接收初试科目为英语一、数学一的调剂生。

(4)我单位接收初试科目符合上述调剂基本条件的一志愿报考学术硕士和专业学位的调剂生。

3.我单位无破格复试。

(三)复试流程及安排

1.确定复试名单

提交材料完备无误,经复试小组审核合格。复试小组综合考察统考初试成绩、专业背景、在校课业成绩、科研活动或实践经历等,结合考生报考意愿、专业方向等因素择优排序确定复试名单,经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向社会公布。复试可能分多轮进行,按照公布的复试名单顺序递补。

2.资格审查

考生应按要求登录“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gsas.gscaep.ac.cn/)”,上传相应资格审查材料(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对资格审查材料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提交的材料要求如下: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如丢失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系统打印)。

(3)学籍证明材料:应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非应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

(4)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及年级或专业学习成绩排名(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

(5)外语水平证明、近四年发表论文等科研产出成果、各项获奖材料证书等,个人成果模板见附件1。

(6)个人自述(含本人基本情况、本科学习情况、科研实习、对本学科专业的基本认识了解、未来计划及职业规划、兴趣爱好特长等内容,一般不少于1000字)。

(7)《健康情况告知书》(附件2),如实填写考生身体健康情况。

(8)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考生应自觉遵守,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9)上述材料的电子版须为PDF格式,并按上述顺序命名编号,按序提交。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要求完成个性心理特征测评,测评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仅作为复试及录取的参考项。在收到正式复试通知的12小时内须回复确认是否参加我所现场线下复试,逾期视为放弃。(心理测评操作指南见:https://zsxx.gscaep.ac.cn/enrollment/detail/1834

3.组织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及形式

我单位预计于3月下旬至4月上旬在四川绵阳组织现场线下复试,具体以短信、电话等通知为准。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应按要求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形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时间120分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含6分钟个人PPT介绍),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面试须事先拟定出提纲及答案要点,避免考试的随意性。同一专业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和成绩评定标准应该统一。

应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笔试

笔试主要是专业综合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标准。

学科名称(学科代码)

笔试科目

固体力学(080102)

材料力学、理论力学、弹性力学

工程力学(080104)

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00)

大学物理

(3)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外语水平以及综合素质,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英语听说能力、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团队精神等进行全面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面试程序如下:

a)考生自我介绍: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家庭背景、专业学习情况、政治态度、思想表现等,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团结合作、学习或工作情况、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兴趣爱好优缺点等,面试专家提问。目的是考察考生的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及了解考生基本情况。

b)专业素质考察: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面试专家向考生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特长与兴趣、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等。

c)英语能力考察:考生采用英语作随机命题阐述,时间5分钟内,面试专家采用英语提若干问题,目的是测试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

d)面试专家综合评议及评分:待所有考生完成面试后,面试专家针对每个考生特点进行综合评议,结合考核内容各项表现及我所本年度硕士招生需求情况,现场评分。

4.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笔试评分、英语听说评分、面试专家评分与导师评分四部分组成,每部分评分满分均为100分。

复试成绩=笔试评分×25%+英语听说评分×10%+面试专家评分×50%+导师评分×15%

5.录取成绩评定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我所将依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5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的录取原则,根据院内下达的2025年硕士生招生计划,按照录取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笔试成绩低于6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录取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由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三)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在入学时参加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体检。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我院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监督、咨询及其他

(一)亲友回避原则。复试小组成员、相关管理工作人员中,有直系亲属关系或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人参加考试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此次硕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二)研究生院、总体工程研究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总体工程研究所纪检电话:0816-2496982

中物院研究生院纪检电话:010-56989436

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三)考生咨询方式

考生咨询接待电话:唐老师,0816-2494979

咨询及招生邮箱:411tangqq@caep.cn

(四)复试实施细则及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总体工程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个人成果模板.doc

附件2-健康情况告知模板.doc

附件3-诚信复试承诺书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