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研究所 202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4/11
来源:本站
浏览量:301

为保证总体工程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研发〔2024〕32号)(以下简称《办法》)及《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研究所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单位对复试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及“公平公正、科学选拔、亲友回避”原则,充分发挥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和指导作用、考核小组集体决策作用,调动导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认真组织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由分管所领导任组长的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本单位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招生各小组成员开展复试和录取工作。

2.遴选复试专家,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3.组织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及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开有关信息。

4.受理各类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二)成立学科专家组。负责具体实施对每位申请人的材料评审。学科专家组人数应为不少于3人的单数,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2名。

(三)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对每位申请人进行复试考核。考核小组人数应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小组成员应为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人数达半数以上;考核小组应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外语交流能力强;小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设考核小组组长1名,负责组织实施复试考核;设秘书1名,负责协调安排复试相关事宜及复试记录。

(四)纪检监督工作。中物院研究生院、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监督。

三、复试工作具体内容

(一)各专业招生计划见下表。

学科名称(学科代码)

招生计划

固体力学(080102)

8-9

工程力学(080104)

(二)网上报名及材料提交。

考生应符合《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按照《简章》要求按期报名、按要求提交材料。

(三)复试流程及安排

1.资格审核、材料审核及复试名单确定。

(1)审查申请人资格,查验申请人报考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通过审查后方可参加后续材料评审。

(2)学科专家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考察申请人的学习背景、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水平等。材料评审标准应经所级招生工作小组审核确定,确保科学性,并报研究生院备案。材料评审满分100分,作为“申请-考核制”申请者、硕博连读申请者复试资格及录取环节的重要依据之一。材料不符合要求、材料评审成绩低于60分的申请人无复试资格。

(3)考核小组根据我所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评分结果确定复试资格名单,我所实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情况下,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

(4)考生应如实填写身体健康情况,在面试前提供签名的《健康情况告知书》(见附件)

(5)考生应自觉遵守,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在面试前提供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

(6)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考生应按要求完成个性心理特征测评,测评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仅作为复试及录取的参考项。(心理测评操作指南见:https://zsxx.gscaep.ac.cn/enrollment/detail/1834)

2.复试名单公布

按照《办法》要求,材料评审结果及复试名单在所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上报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3.复试考核

(1)复试时间及形式

我单位预计于4月中旬至4月下旬在四川绵阳组织现场线下复试,具体以短信或电话等通知为准。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应按要求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形式采取口试和面试相结合的综合面试方式。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含8-10分钟个人介绍),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面试须事先拟定出提纲及答案要点,避免考试的随意性。同一专业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和成绩评定标准应该统一。

复试现场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记录,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综合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学术道德、思想品德,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特长与兴趣及思想政治素质。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既强调对考生知识水平,既往学业情况的考核,更注重考生潜在科研素质,创新能力、专业素养、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结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具体面试程序如下:

a)考生自我介绍(8-10分钟PPT):主要内容为学术汇报:科研学术经历、专业能力和读博规划;其他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家庭背景、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情况、道德品质、团结合作、兴趣爱好等。

b)专业素质考察: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面试专家向考生提问(含口试和现场专业提问),考生回答。口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本硕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力学专业口试科目涉及《材料力学》、《弹性力学》、《塑性力学》和《工程力学》。现场专业提问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特长与兴趣、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c)英语能力考察:考生采用英语作随机命题阐述,时间5分钟内,目的是测试考生的英语应用能力。

d)政治思想考察:面试专家向考生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内容,重点考核申请者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e)综合评议及评分:待所有考生完成面试后,面试专家针对每个考生特点进行集体评议,结合考核内容各项表现及我所本年度博士招生需求情况,现场评分。

4.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自我介绍评分、专业素质评分、英语水平评分与导师评分四部分组成,单项评分满分均为100分。

复试成绩=自我介绍评分×20%+专业素质评分×45%+英语水平评分×15%+导师评分×20%。

5.录取成绩评定

录取成绩=材料审核评分×30%+复试成绩×70%。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我所将依据《通知》、《办法》的录取原则,根据院内下达的2025年博士生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录取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照成绩排序择优确定2025年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录取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复试结果,审核通过后,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将在所内公示3个工作日,通过公示后报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三)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在入学时参加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体检。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我院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监督、咨询与其他

(一)亲友回避原则。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小组成员、相关管理工作人员中,有直系亲属关系或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人参加考试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此次硕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二)研究生院、总体工程研究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总体工程研究所纪检电话:0816-2496982

中物院研究生院纪检电话:010-56989436

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三)考生咨询方式

考生咨询接待电话:唐老师,0816-2494979

咨询及招生邮箱:411tangqq@caep.cn

(四)复试实施细则及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总体工程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诚信复试承诺书模板.docx

附件-健康情况告知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