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材料研究所 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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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材料研究所

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为保证材料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研发〔2024〕32号)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材料研究所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单位对招生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亲友回避的原则,认真组织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考核程序。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招生考核和录取相关工作,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指导。

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本单位《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并遴选考核专家,组织开展招生考核和录取工作。

2.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3.组织对考生的资格审查以及招生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

4.受理各类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二)成立学科专家组

学科专家组具体实施对每位申请人的材料评审。学科专家组人数应为不少于3人的单数,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2名。

(三)成立(教研室/专业)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申请人的现场考核,包括负责确定现场考核内容、命制试题、制定评分标准,并具体实施。考核小组人数应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小组成员应为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其中博士生导师人数达半数以上,小组设考核组长1名,设秘书1名负责协调安排复试相关事宜及复试记录。

(四)成立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招生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处处长、教研室工作人员组成。

(五)纪检监督工作。中物院研究生院、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招生考核及录取工作的监督。

三、招生工作具体内容

(一)资格审查及身心健康检查

本单位审核申请者的基本资格,对资格审查材料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进入考核。

申请人必须参加我院个性心理特征测评(心理测评的流程可参考:https://zsxx.gscaep.ac.cn/enrollment/detail/1834),测评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将作为考核及录取的参考项。同时,申请人在考核前应如实填写《身体健康基本信息表》,如实告知身体健康情况。

(二)考核

考核分为材料评审和现场考核两部分。

1.材料评审

材料评审由学科专家组具体实施。学科专家组通过申请者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外语水平、申请者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发明专利、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申请者自我评价、攻读博士学位科学研究计划等材料,对申请者做出评价结论,给予百分制成绩。分数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现场考核环节。

现场考核采取差额复试的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根据我所招生计划数及材料评审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现场考核的人员名单。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符合中物院研究生院硕博连读报考条件,可直接进入现场考核环节。

我所将在中物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对材料评审结果和进入现场考核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通过短信通知相关申请者参加复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

2.现场考核

现场考核由(教研室/专业)考核小组具体实施。现场考核包括英语测试和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面试。英语测试包括考试和口语测试,面试分为汇报、答辩两个环节。现场考核预计于4月18日-4月25日之间组织,现场考核地点在四川省江油市,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应按要求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现场考核主要内容:

(1)英语测试(10分钟):由专业英语老师测试英语,包括英语交流能力、科技英语读写能力。

(2)面试:综合素质考核

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包括考生硕士阶段学习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和最新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考察考生的学术志趣、研究潜力,包括考生对导师的研究领域、学科领域的最新动态等了解情况,深入了解考生的学术志趣、研究潜力、博士期间的计划目标、毕业后的就业意向等。面试程序如下:

①汇报(10分钟):考生进行自我介绍(中英文自选),可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个人优缺点、个人学习或工作情况、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认识、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

②答辩(10分钟):各教研室/专业考核小组准备专业面试试题题库,每位申请者抽取其中的两道回答问题。考核小组成员根据申请者的专业进行提问。

考核小组中安排专人对申请人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内容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重点考查申请人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考查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考核小组成员依据申请者面试表现给予百分制成绩,面试最终成绩为各成员评分的平均成绩(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

3.成绩组成

录取成绩由材料评审成绩和现场考核成绩组成。现场考核成绩由英语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具体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录取成绩=材料审核成绩×40%+现场考核成绩×60%

现场考核成绩=英语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现场考核成绩即为录取成绩。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材料研究所将依据《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的录取原则,根据院内下达的2025年博士生招生计划,按照申请人录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成绩或现场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及个性心理特征测评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查“不合格”的申请者不录取。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由材料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中物院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在中物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在入学时参加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体检。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我院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监督、咨询及其他

(一)亲友回避原则。各考核小组成员、相关管理工作人员中,有直系亲属关系或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人参加考试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此次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

(二)研究生院、材料研究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招生考核、录取工作的监督。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材料研究所纪检电话:0816-3625606

中物院研究生院纪检电话:010-56989436

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三)考生咨询方式

考生咨询接待电话:岳老师,0816-3625649

咨询及招生邮箱:yuejialin2020@126.com

(四)招生考核实施细则及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材料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材料研究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