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电子工程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研发〔2024〕32号)、《电子工程研究所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单位对复试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及“公平公正、科学选拔、亲友回避”原则,充分发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和指导作用、考核小组集体决策作用,调动导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认真组织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由分管所领导任组长的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包括:
1.组织制定本单位《202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招生专业工作小组、考核小组开展复试和录取工作。
2.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3.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开有关信息。
4.受理各类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二)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复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处及教研室工作人员组成。
(三)成立学科专家组,具体实施对每位申请人的材料评审。学科专家组人数应为不少于3人的单数,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2名。
(四)成立招生考核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申请人的复试考核。考核小组人数应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由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人数要达到半数以上;小组成员应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外语交流能力强。
(五)纪检监督工作。中物院研究生院、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监督。
三、复试工作具体内容
(一)各专业招生计划
2025年我所拟在“无线电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工)”、“核技术及应用”三个专业招收7名博士生。
(二)复试流程及安排
考生应按要求登录“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gsas.gscaep.ac.cn)”(用户名为报名号,密码为身份证号),上传相应资格审查材料。具体包括: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3)最高学历证书及最高学位证书、学籍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卡);
(4)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及年级或专业学习成绩排名(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
(5)个人自述(含本人基本情况、本科/硕士学习情况、科研实习工作情况、兴趣爱好特长、对本学科专业的基本认识了解、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内容,一般不少于1000字);
(6)英语水平证明;
(7)应届生提供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材料,非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
(8)近三年发表论文等科研产出成果、各项获奖材料证书等(模板见附件1-个人成果模板.doc);
(9)《健康情况告知书》(模板见附件2-健康情况告知模板.doc),如实填写考生身体健康情况;
(10)其他认为需补充的材料。
招生工作小组依据本细则,对考生报考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查验,符合要求的进入复试名单。对资格审查材料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短信或电话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性心理特征测评,心理测评操作指南见:https://zsxx.gscaep.ac.cn/enrollment/detail/1834。测评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仅作为复试及录取的参考项。
2.材料评议
学科专家组对考生的学习背景、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水平/潜力等方面进行材料评议。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所体现的学习经历、学术背景、科研经历及成果、专家推荐意见、申请人自我评价、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进行集体评议并做出评价结论,给予百分制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现场考核环节。
3.现场考核
考生应携带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参加现场考核。现场考核面试总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
(1)时间地点
时间:预计4月21日-4月25日期间,具体时间以邮件或短信通知发布为准。
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科学城,以现场线下的方式进行,具体地点以邮件或短信通知发布为准。
(2)主要内容
主要考核考生的学科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兴趣及科研创新潜质、外语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身心健康等方面,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水平、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团队精神等进行全面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程序如下:
①考生用英语进行自我介绍(3分钟):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家庭背景、课程学习或工作情况、兴趣爱好及优缺点等。
②英文科技论文摘要朗读翻译(3分钟):包含英文科技论文摘要朗读翻译、专家提问等。
③个人陈述(12分钟):考生提前准备PPT,包含自我介绍、从事科研工作情况(含硕士阶段)、获奖情况、取得的科研成果、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研究设想、个人评价等。
④考核小组问答环节(含导师问答)(12分钟):包含专业知识问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4.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水平总分20分、面试成绩总分50分、导师打分成绩总分30分。
录取成绩=材料评议成绩(百分制)×30%+复试成绩(百分制)×70%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根据院内下达的2025年博士生招生计划,按照各个学科或方向录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低于70分或录取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生的各项考核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由电子工程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在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
(三)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在入学时参加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体检。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我院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监督、咨询及其他
(一)亲友回避原则。招生工作小组、学科专家组、招生考核小组等相关管理工作人员中,有直系亲属关系或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人参加考试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此次博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二)研究生院、电子工程研究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电子工程研究所纪检电话:0816-2492601
中物院研究生院纪检电话:010-56989436
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三)考生咨询方式
考生咨询接待电话:陈老师,0816-2484566
咨询及招生邮箱:302723214@qq.com
(四)复试实施细则及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电子工程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