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6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以下简称中物院)流体物理研究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及研究生院对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相关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亲友回避的原则,认真组织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组长1人,由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6人,由各学科专业教研室负责人、所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招生工作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
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并组织开展复试和录取工作;
2.遴选复试专家,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3.组织制定复试工作应急处置预案;
4.组织对考生的资格审查以及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各类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二)成立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复试工作开展,由人力资源处、各专业教研室相关人员组成。
三、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数
(一)在中物院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综合考量,并经中物院研究生院审核通过,我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复试分数线见下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政治 | 英语 | 专业课一 | 专业课二 | 总分 |
070205 | 凝聚态物理 | 35 | 50 | 60 | 60 | 290 |
070207 | 光学 | 35 | 50 | 60 | 60 | 290 |
077203 | 流体力学 | 35 | 50 | 60 | 60 | 290 |
080103 | 流体力学 | 33 | 33 | 50 | 50 | 251 |
080104 | 工程力学 | 33 | 33 | 50 | 50 | 251 |
082703 | 核技术及应用 | 33 | 33 | 50 | 50 | 251 |
0827Z5 | 脉冲功率技术及应用 | 33 | 33 | 50 | 50 | 251 |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时,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三)申请调剂复试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应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中物院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2.考生在照顾专业与非照顾专业之间调剂,其初试成绩均须符合北京地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非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
3.调剂到我所的考生,须符合国家、中物院研究生院规定的调剂要求,调剂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我所仅接收一单元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二单元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为数学一的专业只接收初试科目为数学一的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为数学二的专业可接收初试科目为数学一、数学二的调剂考生。
5.根据考生调剂意向、初试总成绩、专业对口等因素择优排序,按拟复试名额依次确定复试考生名单,最终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由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
四、复试方式、地点与时间
(一)复试方式:线下现场复试
(二)复试地点:四川绵阳科学城
(三)复试时间
1.一志愿报考复试时间:2026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电话联系,另行通知。
2.调剂复试时间:2026年4月上旬开始,具体时间电话联系,另行通知。
(四)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等信息将在“中物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中物院流体物理研究所板块公布(https://zsxx.gscaep.ac.cn/list/2)。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应密切关注我所复工作相关通知,按要求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的,将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与形式
(一)复试内容: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
专业素质考核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英语听说能力、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团队精神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形式:笔试和专业面试
1.笔试科目为高等数学+普通物理综合,笔试参考书目为《高等数学》(同济大学数学系,高等教育出版社)、《大学物理》(谢国秋,科学出版社),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专业面试含专业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面试考核。面试程序如下:
①英语听说能力考核(5分钟左右):考生用英语进行自我介绍,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课程学习或工作情况,科研经历和成果等。面试评审专家可选择采用英语提问部分问题,目的是测试考生的英文听力和口语水平。
②个人陈述:考生提前制作PPT,包含专业规划及个人设想,毕业论文题目及内容简介,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论文以及能证明自己专业能力和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等。
③专业知识问答: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报考学科专业的了解情况,掌握考生的专业兴趣、学术志趣、培养潜力等。
(三)身心健康检查。
考生应参加身心健康测试,测试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可作为复试及录取的参考项。考生在复试前应如实填写《身体健康基本信息表》。
六、复试组织实施和程序
(一)成立专业教研室复试工作小组
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在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完成本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复试内容、试题命制、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
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人数要达到半数以上。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设秘书1名负责协调安排复试相关事宜及复试记录。
(二)复试资格审查
我所对考生的网报材料、学籍学历校验、初试成绩等进行审核,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学生证(应届生)等报名材料原件和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我所不进行破格复试。
(三)复试材料提交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按要求登录“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s://gsas.gscaep.ac.cn,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号)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上传复试相关材料并完成个性心理特征测评,心理测评操作指南:https://zsxx.gscaep.ac.cn/enrollment/detail/1834。
提交材料包括: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系统打印);
3.应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非应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4.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及学习成绩排名(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
5.近四年科研产出相关成果,各项获奖证书等;
6.个人自述(含本人基本情况、本科学习情况、科研实习、对本学科专业的基本认识了解、未来计划及职业规划、兴趣爱好特长、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团结合作精神等内容,一般不少于1000字)
7.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
8.考生本人签名的《身体健康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
(四)确定复试名单
各专业复试小组综合考察统考初试成绩、专业背景、在校课业成绩、科研活动或实践经历等拟定本专业复试考生名单,经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公布。
复试可能分多轮进行,按照公布的复试名单顺序递补。
(五)同等学力考生和跨学科专业考生的复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及跨学科专业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由所组织命题和阅卷工作,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
(六)复试过程
1.复试过程严格按保密要求和复试规范执行。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管理规定》(研发〔2018〕34号)要求,开展考试考务管理工作。
2.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防止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并逐一签字确认。原始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本单元面试工作结束后立即交所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3.复试试题管理按照初试自命题有关工作要求执行。
4.复试小组在复试过程中,不得承诺考生是否被录取。复试结束后,相关成绩由所向考生公布,接受考生监督。
5.必要时,我所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七)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笔试成绩、外语听说评分、专业能力面试评分和导师评分三部分组成,每部分评分满分均为100分。
复试成绩=基础评分(笔试)×25%+外语听说能力评分×5%+面试评分×70%。
七、录取
(一)录取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初试成绩满分500分)。
(二)录取原则
我所依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6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的录取原则,根据院内下达的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录取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顺序以录取总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顺次排序。
复试成绩或录取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个性心理特征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其中,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及跨学科专业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应当年入学。
如有拟录取考生主动放弃录取资格的,则依录取总成绩排序顺次递补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中物院流体物理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研究生院招委会审议后,在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考生如有异议,应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招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四)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在入学时参加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体检。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中物院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监督、咨询与其它
(一)亲友回避原则。参与考试招生相关工作的人员、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其本人或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的,应严格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中物院相关要求进行回避、报备及处理。
(二)中物院研究生院、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
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中物院流体物理研究所纪检监督电话:0816-2489717
中物院研究生院纪检监督电话:010-56989436
(三)咨询
招生信息公开网址:https://zsxx.gscaep.ac.cn/。
中物院流体物理研究所招生咨询接待电话及邮箱:冉老师,0816-2490294,张老师,0816-2492873;ifpedu@126.com
中物院研究生院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6989369,shuoshi@gscaep.ac.cn。
(四)未经研究生院招委会授权,任何个人、单位和小组不得以各种名义向外发布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信息。
(五)复试工作结束后,全部原始材料(会议纪要、复试记录、复试打分表、保密承诺书、诚信复试承诺书、音像材料及收取的考生个人资料等)由所妥存,所有纸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及复试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任何人不得改动。
(六)本实施细则及复试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中物院流体物理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流体物理研究所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