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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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电子工程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6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单位对复试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及“公平公正、科学选拔、亲友回避”原则,充分发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和指导作用、复试小组集体决策作用,调动导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认真组织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主管所领导担任组长,科技委、人力资源处、纪检监察室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组织开展复试和录取工作,遴选复试专家,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制定复试工作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对考生的资格审查以及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各类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二)成立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复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处及教研室工作人员组成。

(三)成立招生专业复试小组(以下简称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本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复试内容、试题命制、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硕士生导师人数要达到半数以上,设复试小组组长1名,设秘书1名负责协调安排复试相关事宜及复试记录。

(四)纪检监督工作。中物院研究生院、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监督。

三、复试基本分数线及说明

(一)基本分数线

我单位在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中物院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自身特点划定硕士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学科名称

(学科代码)

总分

政治

英语

专业课1

专业课2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900)

275

35

50

60

6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500)

300

35

50

60

60

核技术及应用

082703)

275

35

50

60

60

我单位硕士生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其他说明

1.       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各专业初试成绩应达到以上标准。

2.       调剂具体要求:调剂考生应符合国家、研究生院规定的调剂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学信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志愿填报。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应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所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2)考生在照顾专业与非照顾专业之间调剂,其初试成绩均须符合北京地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非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与核技术及应用专业仅接收初试科目为英语一、数学一的调剂生;材料科学与工程(工学)专业接收初试科目为英语一、数学一或数学二的调剂生。

5)我单位接收初试科目符合上述调剂基本条件的一志愿报考学术硕士和专业学位的调剂生。

3.       我单位无破格复试。

四、复试名单确定及资格审查

复试小组对考生的网报材料、学籍学历校验、初试成绩等进行审核,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按要求登录“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s://gsas.gscaep.ac.cn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号)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上传复试相关材料并完成个性心理特征测评,心理测评操作指南https://zsxx.gscaep.ac.cn/enrollment/detail/1834测评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仅作为复试及录取的参考项。

复试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需提交的报考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包括

1.       本科阶段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生证,非应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

2.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同页扫描;

3.       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及年级/专业学习成绩排名: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

4.       个人自述(含本人基本情况、本科学习情况、科研实习、对本学科专业的基本认识了解、未来计划及职业规划、兴趣爱好特长等内容,一般不少于1000字);

5.       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如有):参考附件1成果清单模板,把所有证明材料按序整理成1个PDF后上传;

6.       获奖情况及证明(如有):参考附件1成果清单模板,把所有证明材料按序整理成1个PDF后上传;

7.       英语水平证明;

8.       考生情况一览表及健康情况告知(附件2),如实填报并上传;

9.       考生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考生应自觉遵守,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五、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时间、地点

我单位预计于3月下旬至4月中旬在四川绵阳组织线下复试,具体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应按要求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每个考生笔试时间为90分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1. 专业考核(笔试)

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

学科名称(学科代码)

笔试科目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00)

综合考试(数字电路,模拟电路)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

综合考试(材料科学基础,物理化学)

核技术及应用(082703)

2. 综合考核(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外语水平以及综合素质,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英语听说能力、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团队精神等进行全面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程序如下:

1)英语听说能力考核(5分钟):考生用英语进行自我介绍,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兴趣爱好及优缺点、课程学习或工作情况、科研经历和成果等。评委专家可选择采用英语提问部分问题,目的是测试考生的英文听力和口语水平。

2)个人陈述(5分钟):考生提前制作PPT,包含专业规划及个人设想,毕业论文题目及内容简介,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论文以及能证明自己专业能力和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等。

3)评委问答环节(10分钟):包含综合素质考察、专业知识问答等。

3. 同等学力考生和跨学科专业考生的复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及跨学科专业的考生,在复试中应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由本单位组织命题和阅卷工作,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单科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笔试成绩、英语听说评分、综合素质评分、专业能力面试评分四部分组成,每部分评分满分均为100分。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0%+英语听说评分×10%+综合素质评分×10%+专业能力面试评分×50%

六、录取工作

(一)录取成绩评定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

拟录取顺序按照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由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三)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在入学时参加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体检。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我院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监督、咨询及其他

(一)建立健全研究生考试招生回避制度。参与考试招生相关工作的人员、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其本人或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的,应严格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中物院相关要求进行回避、报备及处理。

(二)研究生院、电子工程研究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电子工程研究所纪检电话:0816-2492601

中物院研究生院纪检电话:010-56989436

(三)考生咨询方式

考生咨询接待电话:陈老师0816-2484566

咨询及招生邮箱:302723214@qq.com

(四)复试实施细则及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电子工程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个人成果清单模板.doc

icon_doc.gif附件2 考生情况一览表及健康情况告知.docx

附件3 诚信复试承诺书模板.docx


 

 

 

电子工程研究所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