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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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为保证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6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

认真贯彻执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严把入口关。建立健全研究生考试招生回避制度。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本单位业务分管所领导,研究生招生管理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本单位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并组织开展复试和录取工作,遴选复试专家

2.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制定复试工作应急处置预案

3.组织对考生的资格审查以及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开有关信息。

4.受理各类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二)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完成本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复试内容、试题命制、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硕士生导师人数要达到半数以上,设复试小组组长1名,设秘书1名负责协调安排复试相关事宜及复试记录。

(三)成立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复试工作,由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领导、教研室工作人员组成

(四)纪检监督工作。研究生院、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

三、复试工作办法

(一)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复试分数线按照下表执行。

招生专业名称

总分

政治

英语

专业课1

专业课2

核能科学与工程(082701)

251

33

33

50

50

核燃料循环与材料(082702)

251

33

33

50

50

核技术及应用(082703)

251

33

33

50

50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

300

35

50

60

60








硕士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调剂基本要求

对于申请调剂到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的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应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中物院、我单位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调剂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我所仅接收一单元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二单元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调剂考生。核科学与技术(0827)各专业只接收三单元初试科目为数学一的调剂考生,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0805)可接收三单元初试科目为数学一、数学二的调剂考生。

调剂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填报。根据考生调剂意向、初试总成绩、专业对口等因素择优排序,按拟复试名额依次确定复试考生名单,最终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由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并对外公布。

四、复试安排及方式

(一)复试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的考生应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对资格审查材料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应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非应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

3.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及学习成绩排名(年级或专业)(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近四年发表论文等科研产出成果、各项获奖材料证书等;

5.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6.《身体健康基本信息表》,如实填写考生身体健康情况(附件2);

7.个人自述(含本人基本情况、本科学习情况、科研实习、对本学科专业的基本认识了解,未来计划及职业规划,兴趣爱好特长等内容,一般不少于1000字)。

(二)复试材料提交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按要求登录“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s://gsas.gscaep.ac.cn)”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上传复试相关材料并完成个性心理特征测评,心理测评操作指南:https://zsxx.gscaep.ac.cn/enrollment/detail/1834

(三)组织复试

1.复试形式

2026年我所的复试工作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现场复试方式进行。预计于3下旬4月中旬期间组织,直至招满为止,地点于四川省绵阳市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等信息将在“中物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我所对应版块公布。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应密切关注我所复试工作相关通知电话、短信等方式),按要求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考核(笔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笔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分析化学、物理化学、有机化学、无机化学、放射化学、普通物理、核物理、原子核物理实验方法、高等数学、材料科学工程、现代仪器分析方法等。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及跨学科专业的考生,在复试中应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合格线为60分

2)综合素质考核(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英语水平口语表达、专业能力、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团队精神行全面考察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面试内容包含专业知识问答、5分钟左右的英语听说能力考核等。面试全程录音录像,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身心健康检查:考生应参加身心健康测试,测试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可作为复试及录取的参考项。考生在复试前应如实填写《身体健康基本信息表》。

3.复试成绩评定办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英语听说水平综合素质面试评分部分组成,每部分评分满分均为100分。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25%+英语听说水平×10%+综合素质面试评分×65%

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并逐一签字确认。同一专业考生的评分标准统一。原始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面试工作结束后立即交招生工作小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我所将依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6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的录取原则,根据院内下达的2026年硕士生招生计划,按照录取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或录取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总成绩×50%(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个性心理特征测评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及跨学科专业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由我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研究生院审议,在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

(三)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在入学时参加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中物院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按学籍管理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监督、咨询及其他

(一)建立健全研究生考试招生回避制度。参与考试招生相关工作的人员、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其本人或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的,应严格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中物院相关要求进行回避、报备及处理。

(二)研究生院、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纪检监察室:0816-2485269

研究生院纪检电话:010-56989436

(三)考生咨询方式

考生咨询接待电话:吴老师,0816-2494702;咨询及招生邮箱:xiaonanwu2016@163.com

(四)复试实施细则及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

                                                                                

附件1 诚信复试承诺书模板.docx

附件2-健康情况告知模版.doc

                                                                                                           2026年3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