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化工材料研究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所2026年硕士统考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6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招生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
2.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强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复试工作小组集体决策作用,调动导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复试工作小组集体决策作用,调动导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策”的规程,审议决策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等。
3.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科学选拔,严把入口关。重视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知识水平、一贯表现、既往学业情况的考核;注重考生潜在科研能力素质考核,着力加强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必要时可根据不同考生,增加其他考核方式,挖掘有潜质的考生,确保生源质量。
5.建立健全研究生考试招生回避制度。参与考试招生相关工作的人员、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其本人或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的,严格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中物院相关要求进行回避、报备及处理。
二、组织管理
1.我所将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纳入本单位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执行各级招生管理规章制度,梳理关注招生廉政风险点,制定完善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压实本单位各有关部门、教研室、导师等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2.成立由所主要领导牵头,分管负责人及研究生招生管理、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组织开展复试和录取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资格审查以及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各类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在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完成各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名单确定,复试内容、试题命制,评分标准、程序的确定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由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且研究生导师人数达到半数以上。
三、复试条件
(一)一志愿考生
我所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我所各专业初试成绩应达如下标准。
专业名称 | 门类 | 总分 | 政治 | 英语 | 专业课1 | 专业课2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工学 | 300 | 35 | 50 | 60 | 60 |
兵器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251 | 33 | 33 | 50 | 50 |
(二)调剂生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应同时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中物院及我所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调剂复试规则按照一志愿复试要求执行。
2.考生在照顾专业与非照顾专业之间调剂,其初试成绩均须符合北京地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非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兵器科学与技术专业仅接收初始报考学科门类为工学的调剂生,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接收初试报考学科门类为工学或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理学的调剂生。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仅接收一单元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二单元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调剂考生;兵器科学与技术专业仅接收初试科目为数学一的调剂生;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接收初试科目为数学一、数学二的调剂生。
5.接收初试科目符合上述调剂基本条件的一志愿报考学术硕士和专业学位的调剂生。
四、复试形式与时间
我所将于3月下旬至4月初组织线下复试,具体时间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实施细则、复试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等信息将在“中物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培养单位版块公布(网址:https://zsxx.gscaep.ac.cn/company)。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应密切关注报考单位复试工作相关通知,按要求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五、复试程序
(一)复试材料提交与资格审查
拟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在复试前按短信或电话要求登录“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s://gsas.gscaep.ac.cn)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上传复试相关材料并完成个性心理特征测评,心理测评操作指南:https://zsxx.gscaep.ac.cn/enrollment/detail/1834。提交材料包括: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如丢失请登录中国研招网系统打印);
3.应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非应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
4.本科学习成绩单(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
5.外语水平证明、近四年发表论文等科研产成果、各项获奖材料证书等;
6.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模板),考生应自觉遵守,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7.签名的《身体健康基本信息表》(另附表填写)
8.个人自述:含本人基本情况、本科学习情况、科研实习、对本学科专业的基本认识了解、未来计划及职业规划、兴趣爱好特长等内容,一般不少于1000字。
对资格审查材料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确定复试名单
复试工作小组综合考察考生初试成绩、专业背景、在校课业成绩、科研活动或实践经历等,确定复试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复试可能分多轮进行,按照公布的复试名单顺序递补。
(三)复试过程
我所高度重视复试工作,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格按保密要求和复试规范执行。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管理规定》(研发〔2018〕34号)要求,加强考试考务管理工作。
1.面试全程要录音录像,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并逐一签字确认。原始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本单元面试工作结束后立即交人资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2.复试工作要注重科学选拔,坚持公正公平。面试前复试工作小组对提问问题的基本要素、考察点要精心准备,做到心中有数。复试试题管理工作参照初试自命题有关工作要求执行,原则上应命制多套试题。
4.复试工作小组在复试过程中不得承诺考生是否被录取。复试结束后,相关成绩由研究所向考生公布,接受考生监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人资处对考生关于复试过程中的疑问给予解释。
5.必要时我所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三)组织复试
复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面试内容应包含专业知识问答、5分钟左右的英语听说能力考核等。面试应事先拟定提纲及参考答案,同一专业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避免面试的随意性。
1.笔试
时间90-120分钟,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笔试内容由复试工作小组根据专业进行命制。
专业 | 笔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备注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化学基础 | 《普通化学》(第七版),高等教育出版社,浙江大学普通化学教研组编 | 根据复试学生初试科目及所学专业课程二选一,详见复试通知。 |
材料基础 | 《材料科学基础》,清华大学出版社,潘金生 田民波仝健民 | ||
兵器科学与技术 | 物理基础 | 《普通物理学》(第七版),高等教育出版社,程守洙等主编 |
2.面试
PPT自述(8分钟),展示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情况、本科教育情况、毕业论文题目及内容简介,科研实践经历、科研成果、奖励等能证明自己专业能力和科研潜力的相关内容、对本学科专业的基本认识了解、未来计划及职业规划、兴趣爱好特长等。
复试工作小组专家针对专业知识、学术志趣等进行提问,测试专业能力,考察思想品德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
3.外语水平测试
英文科技论文摘要朗读及翻译(5分钟),复试工作小组专家提问。
4.同等学力考生和跨学科专业考生的复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及跨学科专业的考生,在复试中应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由本单位组织命题和阅卷工作,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六、复试成绩评定和录取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占20%,面试占65%,外语水平测试占15%,复试成绩计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笔试分数×20%+面试分×65%+外语水平测试分×15%;
加试科目、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录取成绩计算公式为:录取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总成绩×50%,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拟录取顺序以录取总成绩为依据顺序排列。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我院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取消其入学资格。
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不得录取未参加本单位本年度规定时间招生考试的考生。被录取新生应当年入学。
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招委会审核后,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复试结束后,全部原始材料(会议纪要、复试记录、复试打分表、保密承诺书、诚信复试承诺书、音像材料及收取的考生个人资料等)由我所妥存,所有纸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复试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任何人不得改动。
考生如有异议,应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招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七、咨询、监督与申诉
我单位及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接待考生咨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工作小组可进行复议。
化材所咨询接待电话:刘老师,0816-2485325
化材所咨询及招生邮箱:icmedu@126.com
化材所纪检监督电话:0816-2485338
招生信息公开网址:https://zsxx.gscaep.ac.cn/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6989369,shuoshi@gscaep.ac.cn
投诉监督举报电话:中物院研究生院纪检电话010-56989436
中物院化工材料研究所
2026年3月22日
诚信复试承诺书
我是参加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6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为维护此次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确保考试顺利进行,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本人所提交的报考信息、证件及其他复试材料真实、准确。因信息误填、错填,导致不能复试、录取,以及入学后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自觉服从复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在复试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和招生单位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保证在本学科考核工作全部结束前,不以任何形式透露传播试题内容等有关信息。
如有上述违规行为,自愿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