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物院上海激光等离子体研究所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为确保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上海激光等离子体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6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
2.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策”的规程,审议决策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事项等。
3.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科学选拔,严把入口关。
5.建立健全研究生考试招生回避制度。严格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中物院相关要求进行回避、报备及处理。
6.坚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组织及参加复试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要求。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成立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研究生招生管理、纪检监察等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本单位《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并组织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开展复试和录取工作。
2.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制定复试工作应急处置预案。
3.组织对考生的资格审查以及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
4.受理各类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二)成立教研室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本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复试内容、试题命制、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硕士生导师人数达到半数以上,设复试小组组长1名,设秘书1名负责协调安排复试相关事宜及复试记录。
(三)成立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复试工作,由综合办主任、教研室工作人员组成。
三、复试基本分数线和调剂复试要求
我所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按照如下执行。
招生专业名称 | 总分 | 政治 | 英语 | 专业课1 | 专业课2 | 招生计划 |
等离子体物理(070204) | 290 | 35 | 50 | 60 | 60 | 10人 |
凝聚态物理(070205) | 290 | 35 | 50 | 60 | 60 | |
光学工程 (080300) | 290 | 35 | 50 | 60 | 60 |
我所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调剂复试要求:应符合我院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应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院所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我所仅接收一单元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二单元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调剂考生;光学工程专业只接收初试三单元科目为数学一调剂考生。
四、复试要求和复试安排
对于调剂上线的考生,我所统一采取“材料审核+线下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以确保考试流程、复试小组成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试名单确定
复试小组综合考察统考初试成绩、专业背景、在校课业成绩、科研活动或实践经历等确定复试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本单位版块向社会公布。复试可能分多轮进行,按照公布的复试名单顺序递补。
(二)复试资格审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按要求登录“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并上传复试相关材料(网址:https://gsas.gscaep.ac.cn,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号)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并完成个性心理特征测评(操作指南见:https://zsxx.gscaep.ac.cn/enrollment/detail/1834),提交材料包括:
1.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及学习成绩排名(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
2.近四年发表论文等科研产出成果、各项获奖材料证书等,填写《个人成果模板》(附件1);
3.《身体健康基本信息表》(附件2),如实填写考生身体健康情况并签名;
4.个人自述(含本人基本情况、本科学习情况、科研实习、对本学科专业的基本认识了解、未来计划及职业规划、兴趣爱好特长等内容,一般不少于1000字);
5.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考生应自觉遵守,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6.身份证、学生证等;
7.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准考证和成绩单。
进入复试的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报考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在复试前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应届生)等报名材料原件和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三)材料审核评分
复试小组在复试前对考生材料进行百分制审核评分,同一专业评分标准统一。
(四)复试组织与安排
1.复试形式:采用现场方式,含笔试和面试(分学科专业进行)。笔试时间90分钟、面试时间不少于25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笔试和面试全程录像。
2.复试内容:笔试是专业考核,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复试成绩包含笔试评分和面试评分。笔试具体内容参考如下:
序号 | 专业 | 复试内容 | 参考书目 |
1 | 等离子体物理 | 量子力学、电动力学、统计物理等物理知识 | 《新概念物理教程》赵凯华,高等教育出版社 |
2 | 凝聚态物理 | 数学物理方程求解、固体物理学基础知识等。 | 《新概念物理教程》赵凯华,高等教育出版社; |
3 | 光学工程 | 光学基础知识、激光器技术知识,傅里叶光学、光学检测技术等。 | 《物理光学》梁铨廷 电子工业出版社;《物理光学与应用光学》石顺祥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激光原理》周炳琨等,国防工业出版社 |
面试是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学科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兴趣及培养潜力、外语水平、政治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身心健康等考核。复试小组秘书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3.面试程序:
(1)考生用英语进行自我介绍(5分钟):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家庭背景、大学课程学习或工作情况及优缺点等。
(2)个人陈述(5分钟):考生PPT内容包含专业规划及个人设想,毕业论文题目及内容简介,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论文以及能证明自己专业能力和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等。
(3)复试小组评委问答环节(15分钟):包含专业知识问答、英语听说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核以及综合素质考核(包括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团队精神和兴趣爱好等)。
4.同等学力考生和跨学科专业考生的复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及跨学科专业的考生,在复试中应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由本单位组织命题和阅卷工作,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建议单位自行划定加试科目合格分数线并公布)
5.复试时间地点与方式:
复试工作排在3月底至4月中旬,通过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具体实施细则、复试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等信息将在“中物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培养单位版块公布。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应密切关注报考我所复试工作相关通知,按要求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五)身心健康检查
考生在面试前进行个性心理特征测评(不计入复试量化成绩),请如实填写身体健康基本信息表(附件2)。
(六)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材料审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其中面试成绩包含英语听说水平评分、专业能力面试评分与导师评分,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并现场签字确认)三部分组成,每部分评分满分均为100分,具体权重如公式所示。
复试成绩=材料审核成绩×25%+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50%
录取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初试满分为500分)。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我所将依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6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的录取原则,根据院内下达的2026年硕士生招生计划,按照录取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或录取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及跨学科专业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招委会审核后,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考生如有异议,应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公示期满正式通知学生复试录取。
未被录取的考生在复试结束后的第1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研究生院及考生,以便考生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三)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在入学时参加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中物院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按学籍管理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监督、咨询及其他
1.招生信息公开网址:https://zsxx.gscaep.ac.cn/。
2.上海激光等离子体研究所招生咨询电话及邮箱:
021-59923196,suoban1129@163.com;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6989369,shuoshi@gscaep.ac.cn。
3.监督举报电话:
上海激光等离子体研究所纪检电话021-59527812,中物院研究生院纪检电话010-56989436。
4.复试实施细则及实施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上海激光等离子体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个人成果模板》
2. 《身体健康基本信息表》
3. 《诚信复试承诺书》
中物院上海激光等离子体研究所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