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以下简称中物院)流体物理研究所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研发〔2024〕32号),《关于开展2026年硕博连读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通知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中物院流体物理研究所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
博士研究生招生(含2026年硕博连读招生)选拔采取“申请-考核”制方式,旨在持续优化博士生生源结构,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突出对申请人知识结构、科学研究素养、培养潜质的考查,选拔综合素质过硬、创新能力突出的博士研究生。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所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直接领导和全过程监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组长1人,由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6人,由各学科专业教研室负责人、人力资源处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人、纪检监督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成立学科专家组。各教研室组成学科专家组,具体实施对每位申请人的材料评审。学科专家组人数为不少于3人的单数,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2名。
(三)成立考核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申请人的复试考核。考核小组人数应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小组成员由5名副高级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人数要达到半数以上,设组长1名为责任人、秘书1名负责复试记录。考核小组成员对复试结果负责。小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我所组织对所有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人员进行招生政策、业务和纪律的培训,严明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
三、工作程序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旨在查验申请人的报考资格及其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申请人须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考核
考核分为材料评议和复试考核两个部分,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现有成就与发展潜力等多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评价;并注重考察申请人在学科领域的创新精神、能力和潜质。
1.材料评议。学科专家组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所体现的学习经历、学术背景、科研经历及成果、专家推荐意见、申请人自我评价、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进行集体评议并做出评价结论,给予百分制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现场考核环节。
材料评议标准在资格审查前由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申请人评议材料及材料评议结果,在所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所内公示无异议后,在中物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公示材料评议结果和进入复试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日。复试考核人员名单采取差额的形式择优确定,生源充足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时,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复试考核
(1)复试方式、地点与时间
复试方式:线下现场考核
复试地点:四川绵阳科学城
复试时间:2026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电话联系,另行通知。
(2)复试形式
复试考核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复试考核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单项满分为100分)。主要对申请人的学科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兴趣及科研创新潜质、外语水平、政治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身心健康等进行考核。
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重点考查申请人知识结构、专业素养和研究能力。笔试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普通物理综合,参考书目为《高等数学》(同济大学数学系,高等教育出版社)、《大学物理》(谢国秋,科学出版社)。
②面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重点考查申请人的科学素养、英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等。面试总时间不少于30分钟,申请人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面试考核。面试程序如下:
英语听说能力考核:申请人用英语进行自我介绍,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课程学习或工作情况,科研经历和成果等。面试评审专家可选择采用英语提问部分问题,目的是测试申请人的英文听力和口语水平。
个人陈述:申请人汇报时间不少于10分钟,提前制作PPT,主要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察;申请人在本科和硕士阶段的科研经历和成果;对学科专业领域前沿的了解;团队合作精神;个人专业能力介绍和未来学习规划等。
专业知识问答:主要考察申请人对本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报考学科专业的了解情况,掌握申请人的专业兴趣、学术志趣、培养潜力等。
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集体评议,充分听取拟任导师和专家意见。考核小组秘书对申请人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书面记录,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百分制),并逐一签字确认不得改动。考核小组在面试过程中,不得承诺申请人是否被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重点考查申请人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考查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4.身心健康检查。申请人应参加身心健康测试(个性心理特征测评操作流程见https://zsxx.gscaep.ac.cn/enrollment/detail/1834),复试考核前应如实填写提交《身体健康基本信息表》。
5.申请人最终成绩(满分100分)=材料评议成绩×30%+复试考核成绩×70%(单项满分为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考核成绩和最终成绩在所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7.复试过程中产生的全部原始材料由所妥存,所有纸介质评分记录和申请人作答情况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面试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录取
(一)根据中物院研究生院分配的2026年招生计划,参考申请材料、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考查结果等,按照申请人的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利依次确定建议拟录取名单。
(二)所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建议拟录取名单后,在所内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中物院研究生院。
拟录取名单经中物院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中物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录取检查,通过录取检查者方能确定为正式录取。
未经公示程序的学生不得录取。
(三)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包括经申请人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3.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且未能在规定的日期前按要求提供认证材料;
4.不能提供有效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包括经申请人确认的报考信息),无论何时一经查实,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5.复试考核成绩或最终成绩未达到60分;
6.考核过程中录音录像、在网络或者个人之间传播;
7.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北京市、中物院研究生院相关招生规定的情况。
(四)对在申请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申请人,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五)体检。所有被录取的新生须在入学时参加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体检。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中物院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监督、咨询与其他
(一)建立健全研究生考试招生回避制度。参与考试招生相关工作的人员、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其本人或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的,应严格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中物院相关要求进行回避、报备及处理。
(二)中物院研究生院、中物院流体物理研究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监督。
(三)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过程中有任何疑问、申诉等可向中物院研究生院、中物院流体物理研究所纪检监察室和人力资源处反映。
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中物院流体物理研究所纪检监督电话:0816-2489717
中物院研究生院纪检监督电话:010-56989436
(四)招生咨询
中物院流体物理研究所招生咨询接待电话及邮箱:冉老师, 0816-2490294,张老师,0816-2492873;ifpedu@126.com
中物院研究生院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6989369,yzb@gscaep.ac.cn
六、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以中物院研究生院相关规定为准。
七、本实施细则由中物院流体物理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流体物理研究所
2026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