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北京本部(以下简称本部)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开展2026年硕博连读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
(二)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亲友回避的原则,认真组织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本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部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
本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本部《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并组织复试小组成员开展复试和录取工作。
2.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3.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开有关信息。
4.受理各类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二)成立材料审核小组,负责考生材料审核工作并给出材料审核评分。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且人数为单数,由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人数要达到半数以上。
(三)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人数为单数,由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人数要达到半数以上,设复试小组组长1名,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记录。
(四)成立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复试工作,由中物院科教协同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五)纪检监督工作。研究生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监督。
三、复试资格及材料审核
(一)招生专业及要求
2026年本部在应用数学、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凝聚态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理、工)、工程力学、机械工程专业招收博士生,实际招收人数以研究生院最终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二)材料审核
考生需在“博报系统”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此表为网报结束后自动生成;
2. 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第二代身份证、在读生硕士学生证(卡)扫描件;
3. 研究生阶段正式成绩单扫描版;
4. 个人自述。内容涵盖申请者学业特长、学术科研经历及博士研究计划,中英文写作均可;
5. 考生健康情况告知;
6.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硕博连读生可提供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证明;
7. 英语水平证明;
8. 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9. 如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请一并上传至“其它材料”中。
本部将对申请人报考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进行查验,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考核环节。材料审核小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统一评审,综合申请者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外语水平、科研参与情况、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发明专利、获奖情况、专家推荐意见、个人自述及攻读博士学位科学研究计划等材料,对申请者给出评价结论并评定百分制成绩。本部将根据招生计划数及材料审核结果,择优确定复试名单,材料审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复试。该成绩将同时作为录取环节的评分标准之一。
对材料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材料审核成绩。
四、复试主要内容及形式
(一)复试内容
1.专业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核方式为考生随机抽题并回答考官问题。其中:
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凝聚态物理专业复试考察题目主要来自于物理学各个学科,如量子力学、电动力学、经典力学、热力学和统计力学、粒子物理等。着重考察考生对基本物理概念的理解和物理思维能力。考察内容将根据考生的报考专业有所侧重。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复试考察题目主要来自于材料学基础、固体物理、相变、组织结构与性能关系的相关知识。
应用数学专业复试考察题目主要来自于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数值计算方法的相关知识。
工程力学专业复试考察题目主要来自于材料力学和断裂力学的相关知识,着重考察对基本力学概念的理解和分析能力。
机械工程专业复试考察题目主要来自机械设计、机械制造、力学基础及工程应用等领域,着重考察考生对机械工程基本理论、分析方法与工程问题综合解决能力的理解与掌握。
2.英语水平测试:考核方式为随机抽题并回答考官问题。
3.综合考核: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读博动机、科研兴趣、学习(工作)态度、人文素养等进行全面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形式
对于报考本部并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采取现场线下的方式进行复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考生需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自行使用其他非考试用设备录音、录像,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
(三)考生须参加我院个性心理特征测评,心理测评操作指南(测评码见“博报系统”):https://zsxx.gscaep.ac.cn/enrollment/detail/1834。测试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五、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全程由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满分为100分,由专业考核评分、英语水平评分、导师评分和综合考核评分组成(单项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专业考核评分×40%+英语水平评分×10%+导师评分×25%+综合考核评分×25%。
录取成绩满分为100分,由材料审核评分和复试成绩组成(单项满分为100分):
录取成绩=材料考核评分×35%+复试成绩×65%
六、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以“报考服务系统”通知为准。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将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七、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本部根据研究生院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录取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或录取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的各项考核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由本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研究生院招委会审议,在中物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考生如有异议,应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招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三)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在入学时参加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中物院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按学籍管理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监督、咨询及其他
(一)建立健全研究生考试招生回避制度。参与考试招生相关工作的人员、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其本人或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的,应严格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中物院相关要求进行回避、报备及处理。
(二)研究生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中物院研究生院纪检电话:010-56989436
(三)考生咨询方式
考生咨询接待电话(仅工作日):张老师,010-56989374
咨询及招生邮箱:zhangjx@gscaep.ac.cn
(四)复试实施细则及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本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物院研究生院北京本部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