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管理办法》《激光聚变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单位对复试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回避原则,认真组织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由所主管领导、教研室主任及人力资源处领导及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组成,负责本单位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根据《激光聚变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本单位《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并组织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开展复试和录取工作。
2.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3.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开有关信息。
4.受理各类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二) 根据《激光聚变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按教研室成立学科专家组,具体实施对每位申请人的材料评审。学科专家组人数应为不少于3人的单数,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2名。
按教研室成立复试小组,负责本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复试内容、试题命制、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人数应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小组成员应为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其中博士生导师人数达半数以上。
三、复试时间地点与方式
复试工作排4月下旬,通过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等信息将在“中物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本单位版块公布。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应密切关注复试工作相关通知,按要求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内容与形式
(一)材料审核
教研室制定材料审核标准或评分细则,在面试前完成材料的审核评分,给予百分制成绩。
(二)面试
采用现场线下方式,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专业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核方式为随机抽题及考核组问答。
专业 | 复试考察题目来源 |
等离子体物理 | 普通物理、原子核物理、电动力学、等离子体物理 |
核能科学与工程 | 普通物理、原子核物理、电动力学、等离子体物理 |
凝聚态物理 | 普通物理、固体物理、材料科学基础、材料发展前沿 |
材料科学工程(理、工) | 材料科学基础、材料分析表征方法、材料发展前沿 |
光学工程 | 光学、物理光学、非线性光学、激光原理 |
机械工程 | 机械制造基础、机械原理、智能制造 |
2.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英语听说能力、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团队精神等。
考生须参加我院个性心理特征测评(学生进行心理测评的流程可参考https://zsxx.gscaep.ac.cn/enrollment/detail/1834,测试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五、复试程序
1.考生自我介绍(10分钟,PPT形式,中英文任选,内容可包含学习、成绩、家庭、特长爱好等,其中个人基本情况要求英文介绍);
2.抽取考核试题(10分钟):考生抽题作答;
3.提问回答(10-15分钟):复试小组组长指定组内成员分别负责英文听说能力考核、学业成绩展示与提问、科研实践、未来学术志趣与学术潜力考核、思想品德及总体考核5个方面的考核。
复试小组成员签订《研究生复试考务工作保密承诺书》。复试小组秘书记录复试过程,填写《博士生招生复试记录表》。
六、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面试小组评分、英语听力口语评分和导师评分组成(单项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面试小组评分×55%+英语听力口语评分×15%+导师评分×30%。
七、录取工作
(一)录取总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
录取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30% +复试成绩×70%
拟录取顺序以录取总成绩为依据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研究生院招生委员会审批后,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
(三)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在入学时参加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按学籍管理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咨询与监督
考生咨询接待电话:王老师,0816-2493087
咨询及招生邮箱:13981150556@163.com
投诉监督举报电话:激光聚变研究中心纪检电话:0816-2480610,研究生院纪检电话:010-56989436。
九、其他
复试实施细则及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激光聚变研究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激光聚变研究中心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