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研发〔2024〕32号)、《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注重选拔的科学性,对考生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强化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复试小组集体决策作用,调动导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严把入口关,建立健全研究生考试招生回避制度。参与考试招生相关工作的人员、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其本人或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的,应严格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上级单位相关要求进行回避、报备及处理。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分中心主任、中心教育委员会主席、中心综合办主任组成。
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中心《202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开展复试和录取工作。
2.遴选复试专家,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3.组织制定复试工作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对考生的资格审查以及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各类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二)成立复试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完成招生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复试内容、试题命制、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由5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组成且人数为单数,其中博士生导师人数要达到半数以上。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为责任人,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记录。复试小组成员应对复试结果负责。
(三)成立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复试工作。
(四)纪检监督工作。研究生院、中心纪检监察责任人参与对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监督。
三、申请条件及招生专业
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2026年我单位博士生招生专业包括凝聚态物理、光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理学、工学)。
四、选拔流程
(一)材料审核
1.资格审核。复试小组负责资格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不予进入下一轮选拔程序及复试。
2.材料评审。复试小组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英语水平、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发明专利、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科学研究计划等材料,对考生做出评价结论,给予百分制成绩,材料评议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复试。
3.审核结果。我单位根据招生计划及材料评审结果,择优确定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形式,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二)复试考核
复试预计于4月组织,地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中关村软件园二期东8号楼或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690号张江创业源6号楼,具体复试时间地点以后续邮件通知为准。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1.复试形式。复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和面试。每位考生笔试时间180分钟,面试时间3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现场集体评议,充分听取拟任导师和专家意见,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基本素养、学科知识、科研能力、研究经历、学术兴趣及培养潜力、专业规划、就业意向、英语水平、政治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身心健康等考核。
笔试科目参考:
材料方向:《材料科学基础》、《材料分析测试方法》;
物理方向:《固体物理》、《同步辐射》;
化学方向:《普通化学》。
政治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类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须参加个性心理特征测评,测评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同时,考生在复试前应如实填写《身体健康基本信息表》。
(三)成绩排名
博士生以综合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包括材料评审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包括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复试成绩与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30%+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0%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材料评审成绩(满分100分)×3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70%。
(四)录取及公示
我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我单位公示复试总成绩和综合成绩,公示期为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报送相关复试材料至研究生院招生管理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五)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在入学时参加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体检。新生的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和我院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监督、咨询与其他
1.信息公开。我单位将及时通知考生复试时间、复试内容、复试形式、复试要求、复试结果等信息。
2.有据可查。我单位按要求落实复试的规范性和过程的可追溯性,在做好纸质记录的基础上,所有面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考核完成后,严格保存,随时备查。
3.上级单位及我单位监督部门、人员参与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我单位监督电话:010-56989260
研究生院纪检电话:010-56989436
4.咨询电话:康老师,010-56989251
咨询及招生邮箱:mengxi.kang@hpstar.ac.cn
5.复试实施细则及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我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