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
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为做好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研发〔2024〕32号)、《关于开展2026年硕博连读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和指导作用、复试小组集体决策作用,调动导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坚持科学选拔,重视考生知识水平、一贯表现、既往学业情况的考核;同时,注重考生潜在科研能力素质考核,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的考核。必要时可根据不同考生,增加其他考核方式,挖掘有潜质的考生,确保生源质量。
3.建立健全研究生考试招生回避制度。参与考试招生相关工作的人员、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其本人或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的,应严格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中物院相关要求进行回避、报备及处理。
二、组织管理
成立由所主要领导牵头,分管负责人及研究生招生管理、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组织开展复试和录取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各类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成立复试小组,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博导或其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博士生导师人数要达到半数以上。设组长1名为责任人、秘书1名负责复试记录,成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复试小组在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完成各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名单确定,复试内容、试题命制,评分标准、程序的确定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对复试结果负责。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4月下旬在绵阳科学城线下复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应按要求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与个性心理特征测评
报考我所的考生,应上传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3. 在读生硕士学生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书;
4. 研究生阶段正式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所在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往届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5. 硕士学位论文;
6. 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7. 外语水平证明:CET4、CET6、GRE、托福等成绩单(不受年限限制);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期刊或会议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8. 个人自述:内容涵盖申请者学业特长、学术科研经历及博士研究计划,须由申请者独立完成,中英文写作均可,1500字左右;
9. 考生健康情况告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
10.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在面试前提供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应在复试前按短信或电话要求登录“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完成个性心理特征测评(个性心理特征测评操作流程见https://zsxx.gscaep.ac.cn/enrollment/detail/1834)。对资格审查材料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确定复试名单
复试小组综合考察申请人专业背景、在校课业成绩、科研活动或实践经历等确定复试名单向社会公布。复试可能分多轮进行,按照公布的复试名单顺序递补。复试考核人员名单采取差额的形式择优确定,生源充足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时,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三)组织复试
复试形式为现场面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重点考查申请人的科学素养、英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等。面试总时间不少于30分钟,申请人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且无问题的可提前结束面试考核。面试程序如下:考生10分钟的PPT自述,展示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情况、高等教育情况、毕业论文题目及内容简介,科研实践经历、科研成果、奖励等能证明自己专业能力和科研潜力的相关内容、对本学科专业的基本认识了解、未来计划及职业规划、兴趣爱好特长等。5分钟英文科技论文摘要朗读及翻译。15分钟的专家考核。
复试小组专家主要考核复试申请人对本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报考学科专业的了解情况,掌握申请人的专业兴趣、学术志趣、培养潜力等。
复试小组对申请人进行集体评议,充分听取拟任导师和专家意见。复试小组秘书对申请人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书面记录,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百分制),并逐一签字确认不得改动。复试小组在面试过程中,不得承诺申请人是否被录取。
四、复试成绩评定和录取
1.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各部分为:面试小组评分×80%+英语听力口语评分×10%+导师评分×10%。
2.录取成绩(满分100分)=材料审核分数×30%+复试总成绩×70%(单项满分100分)。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3.复试总成绩或录取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和个性心理特征测评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后据综合成绩排名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所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所内公示,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报送相关复试材料及拟录取名单至研究生院招生管理部门。
5.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未经公示程序的学生不得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包括经申请人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4)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且未能在规定的日期前按要求提供认证材料;
(5)不能提供有效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包括经申请人确认的报考信息),无论何时一经查实,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6)复试总成绩或录取成绩未达到60分;
(7)复试过程中录音录像、在网络或者个人之间传播;
(8)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北京市、中物院研究生院相关招生规定的情况。
6.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研究生院公示期结束,经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7.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我院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取消其入学资格。
8.复试过程中产生的全部原始材料由所妥存,所有纸介质评分记录和申请人作答情况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面试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任何人不得改动。
9.对在申请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申请人,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五、咨询、监督和申诉
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接待考生咨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可进行复议。
化材所咨询接待电话:刘老师,0816-2485325
化材所咨询及招生邮箱:icmedu@126.com
化材所纪检监督电话:0816-2485338
招生信息公开网址:https://zsxx.gscaep.ac.cn/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6989369,boshi@gscaep.ac.cn
研究生院纪检电话010-56989436
中物院化工材料研究所
2026年4月15日
附件1
诚信复试承诺书
我是参加202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6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为维护此次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确保考试顺利进行,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本人所提交的报考信息、证件及其他复试材料真实、准确。因信息误填、错填,导致不能复试、录取,以及入学后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自觉服从复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在复试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和招生单位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保证在本学科考核工作全部结束前,不以任何形式透露传播试题内容等有关信息。
如有上述违规行为,自愿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