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为保证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章程》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单位对复试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亲友回避的原则,认真组织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中心各分中心主任、中心教育委员会主席、中心综合办主任构成,负责中心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
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并组织复试小组和复试保障小组成员开展复试和录取工作;
2.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3.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开有关信息;
4.受理各类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二)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招生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复试内容、试题命制、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人数达到半数以上,设复试小组组长1名,设秘书1名负责协调安排复试相关事宜及复试记录。
(三)成立复试保障小组。设行政人员2名,负责复试材料、评分表的准备、打印工作及复试分数核算、复试材料上报工作。设技术服务人员1名,保障复试过程中音视频设备的稳定运行。
(四)纪检监督。研究生院、中心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监督。
三、招收条件及专业
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系通过普通高考(含保送方式)招生录取或面向港澳台华侨学生招生录取的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3.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4.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申请直博者,要求学习成绩列专业前茅;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中物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6.获得所在学校推免名额,其中申请补偿指标的推免生应满足相关高校推荐办法的基本资格条件;
7.跨专业申请者应具备所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或通过我院组织的相关专业知识测试。
2027年我单位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包括凝聚态物理、光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理学及工学)。
四、招收程序
(一)报名
1.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或我院补偿指标的学生在有效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并注册、完成缴费。
2.规定时间内推免生登陆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招生代码为“82817”,单位名称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二)复试
1.中心依据推免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材料审核及评分。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申请攻读研究生报告及本科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科研创新证明、重要奖项证书等支撑材料和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报考我中心的推免生应提交以下材料至邮箱mengxi.kang@hpstar.ac.cn:(1)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2)所在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4)申请攻读研究生报告:内容涵盖推免生学业特长、学术科研经历及研究计划等。推免生应独立完成,中英文写作均可,1500字左右;(5)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或获奖证书(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奖学金等)以及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6)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7)跨专业申请者应提供能够证明已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通过所报考专业复试的推免生可视为具备跨专业培养的条件);(8)申请直博生的,应有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材料审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复试。我单位根据招生计划及材料审核结果,在规定时间内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予以答复。
2.复试预计于2026年9月下旬至10月上中旬期间组织,复试形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下复试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中关村软件园二期东8号楼/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690号张江创业源6号楼),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形式以后续邮件通知为准。
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两方面。专业素质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特别是对本学科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英语听说能力、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团队精神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主要以面试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面试包含专业知识问答、英语能力考核等。面试具体流程见下:
(1)考生用中文/英语进行自我介绍及个人陈述(15分钟)。如果考生全部使用中文,复试小组将用英语提问与考生个人介绍相关的问题。
个人陈述主要侧重本科期间的学习情况、科研情况、论文情况、成绩情况(排名/绩点)等,应配有PPT,PPT中英文均可。PPT内容应包含专业规划及个人设想,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论文以及能证明自己专业能力和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等。
(2)复试小组提问(中英文随机),考生作答(15分钟)。
提问内容主要包括:①学科专业知识;②科研能力及应用技能掌握程度;③学术兴趣及培养潜力;④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⑤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⑥其它技能掌握情况;⑦政治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⑧身心健康等。提问内容中文/英语作答均可(英语能力考核的部分应用英语作答)。提问内容参考见下:
材料方向:《材料科学基础》、《材料分析测试方法》;
物理方向:《固体物理》、《同步辐射》;
化学方向:《普通化学》;
地学方向:《地球科学概论》、《地球深部物质科学导论》。
身心健康检查:考生应参加个性心理特征测评,测评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将作为复试及录取的参考项。
5.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应出具以下材料:
(1)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
(2)所在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3)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或获奖证书(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奖学金等)或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单以及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4)跨专业申请者应提供能够证明已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通过所报考专业复试的考生可视为具备跨专业培养的条件)。
5.考生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院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录取
1.中心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面试成绩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由现场综合面试评分和学生综合能力评分两部分组成(单项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70%×现场综合面试评分+30%×学生综合能力评分。
其中,现场综合面试评分100分,含学术报告与表达能力30分,专业知识与学术功底40分,思维敏捷度与应变能力30分。学生综合能力评分100分,含教育背景与学业基础20分,科研经历与创新成果40分,未来规划与学术潜力40分。
2.推免生应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确认,完成推免生录取工作。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后,于2027年6月下旬寄发。
五、监督、咨询及其他
(一)亲友回避原则。复试小组成员、相关管理工作人员中,有直系亲属关系或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人参加考试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此次推免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二)研究生院、中心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中心纪检电话:010-56989260
中物院研究生院纪检电话:010-56989436
(三)考生咨询方式
考生咨询接待电话:康老师,010-56989251
咨询邮箱:mengxi.kang@hpstar.ac.cn
(四)被录取的推免生应按相关规定,接受录取信息的公开公示。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2.在2027年入学报到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处分的;
3.本科毕业后至研究生入学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4.入学体检不合格的。
(六)本细则如与上级单位新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一致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本细则及实施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