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核物理与化学所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章程》、《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相关要求,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组长1人,由所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1人,由人力资源处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人担任;成员3人,由各学科专业教研室负责人组成。
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制订本单位《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遴选复试专家,并组织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开展复试和录取工作;
2.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3.组织对推免生的材料审核及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开有关信息;
4.受理各类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二)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本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复试内容、材料审查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达半数以上。设复试小组组长1名,设秘书1名负责协调安排复试相关事宜及复试记录。
(三)成立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复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处、教研室相关人员组成。
(四)纪检监督工作。中物院研究生院、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监督。
三、招收条件
(一)应届本科毕业生,系通过普通高考(含保送方式)招生录取或面向港澳台华侨学生招生录取的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三)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四)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申请直博者,要求学习成绩列专业前茅;
(五)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中物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获得所在学校推免名额,其中申请补偿指标的推免生应满足相关高校推荐办法的基本资格条件;
(七)跨专业申请者应具备所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或通过本单位组织的相关专业知识测试。
四、招生录取
1.报考本单位的推免生应提交以下材料至联系人邮箱(具体见咨询方式):
(1)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
(2)所在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4)申请攻读研究生报告:内容涵盖推免生学业特长、学术科研经历及研究计划等。推免生应独立完成,中英文写作均可,1500字左右;
(5)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或获奖证书(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奖学金等)以及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6)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7)跨专业申请者应提供能够证明已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通过所报考专业复试的推免生可视为具备跨专业培养的条件);
(8)申请直博生的,应有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2.推免生应保证以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院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资格审查:本单位复试小组对推免生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每位推免生的材料评审并进行客观独立打分,按最终成绩汇总形成审核成绩。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评分结果按比例划定复试资格名单。进入复试的推免生名单将在中物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本单位版块公示。
1.我院依据推免生资格审查结果,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予以答复。
2.复试方式、地点与时间
(1)复试方式:现场面试考核,同一专业的推免生采取同一种复试方式。
(2)复试时间:2026年9月下旬-10月上旬。
具体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3.复试主要对推免生学科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兴趣及科研创新潜质、外语水平、政治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身心健康等进行考核。每名推免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直博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推免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对每位推免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评分记录和推免生作答情况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材料评分成绩、英语听说水平、综合素质面试评分和导师评定四部分组成,每部分评分满分均为100分。
复试成绩=材料评分×40%+面试评分×40%+英语听说水平×10%+导师评定×10%
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给出评分,同一专业考生的评分标准统一。
(三)录取
1.本单位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2.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3.推免生应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确认,完成录取工作。
4.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后,于2027年6月下旬寄发。
五、其他事项
(一)被录取的推免生应按相关规定,接受录取信息的公开公示。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2.在2027年新生入学报到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处分的;
3.本科毕业后至研究生入学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4.入学体检不合格的。
(三)我院已录取的推免生,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六、监督、咨询及其他
(一)亲友回避原则。复试小组成员、相关管理工作人员中,有直系亲属关系或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人参加考试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此次复试与录取工作。
(二)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纪检监察室:0816-2485269
中物院研究生院纪检电话:010-56989436
(三)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接待电话:吴老师,0816-2494702;咨询及招生邮箱:xiaonanwu2016@163.com
招生信息公开网址:https://zsxx.gscaep.ac.cn/
(四)未经中物院研究生院招生委员会授权,任何个人、单位和小组不得以各种名义向外发布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信息。
(五)复试实施细则及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