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拟录取考生调档、政审及录取通知书发放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4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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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我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已经基本结束,硕士统考生拟录取结果已于4月30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开始公示,部分批次博士统招生拟录取结果已在我院招生信息网陆续公示,剩余批次将于近期公示。现就有关事项提前通知如下:

一、拟录取结果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无异议,经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审查通过后为我院2023年正式录取考生名单。

二、通信地址变更

1.调档函

2023年我院可提供电子调档函和寄送纸质调档函两种方式。本院应届毕业生、硕博连读生和在职职工无须调档。拟录取考生可登录“中物院报考服务系统”(http://gsas.gscaep.ac.cn)自行下载电子调档函;确需使用纸质调档函提档的考生,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由研究生院统一寄给考生本人。

调档函中,寄送单位及地址为考生网报信息中的存档单位及存档地址。如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有变动,请于6月15日前登陆“中物院报考服务系统”更改调档信息。

2.录取通知书

我院预计为6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为考生网报信息中的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收件人为考生本人,邮寄方式: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请所有拟录取考生于6月15日前登陆“中物院报考服务系统”核对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并确认领取方式(含邮寄、培养单位自取)。

3.通信地址格式

例:××省××市××区××路(街道)××号

如果收信地址是单位:要明确“单位名称”

如果收信地址是家庭住址:要明确“××小区××栋(楼、幢)、×单元×号”。

联系电话:考生本人手机号码。所有拟录取考生应在2023年10月前保持所填联系电话通讯畅通。

录取通知书收件人原则上应为考生本人。

三、档案材料、政审表

1.考生档案一般应包含:

本科毕业生:高中阶段证明材料、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等相关材料;大学期间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及学士学位授位相关材料;党员(团员)相关材料、学籍变更材料及奖惩相关材料等。

硕士毕业生:高中阶段证明材料、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等相关材料;大学期间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及学士学位授位相关材料;研究生招生录取登记表、研究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材料和学位授予决定;党员(团员)相关材料、学籍变更材料及奖惩相关材料等。

2.本院应届毕业生、硕博连读生、在职职工无须提交《政审表》,其余拟录取考生须于2023年6月15日前将已盖章的《政审表》扫描件上传至2023级学生QQ(群号:664837367)群作业,纸质版《政审表》请保存至开学报到时上交

四、党团关系

1.原党组织关系在四川省内的党员通过网上接转,在四川省外的党员报到时须请携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发展对象、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转到研究生院后,可接续发展。

2.中物院研究生院团组织关系目前为四川省委管理,研究生可通过纸质介绍信或智慧团建系统进行团组织关系转接。

3.党团关系的转接说明详见我院官网(https://gscaep.ac.cn/subPage/xuesheng.html?index=1#two=1/)。

五、其他重要说明

1.我院在入学报到前除学费、住宿费外不会向考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2.请考生和家长警惕各类(电信、网络等)诈骗,避免经济损失。

3.有问题请与录取培养单位联系,或咨询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联系电话:010-56989369/010-56989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