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应用电子学研究所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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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中物院应用电子学研究所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章程》,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单位对复试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亲友回避的原则,认真组织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

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本单位《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并组织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开展复试和录取工作。

2.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3.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开有关信息。

4.受理各类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二)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复试内容、试题命制、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且人数为单数,由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导师人数要达到半数以上,设复试小组组长1名,设秘书1名负责协调安排复试相关事宜及复试记录。

(三)成立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复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处处长、教研室工作人员组成。

(四)纪检监督工作。中物院研究生院、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监督。

三、复试工作具体内容

1.复试形式

复试工作安排在9月底,采取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以邮件、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应出具以下材料:

(1)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

(2)所在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3)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或获奖证书(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奖学金等)或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单以及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4)跨专业申请者应提供能够证明已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通过所报考专业复试的考生可视为具备跨专业培养的条件);

(5)申请直博生的,应有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详见《中物院直博生提交专家推荐信流程》,网址:https://zsxx.gscaep.ac.cn/enrollment/detail/1923)。

考生须在复试前,将第(1)条至第(4)条所列申请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550994567@qq.com。文件命名格式为:所在高校名称+学生姓名+申请910推免。

考生应保证以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院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复试主要内容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外语水平以及综合素质。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英语应用能力、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团队精神等进行全面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个性心理特征测评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程序如下:

(1)材料审核: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

(2)考生用英语进行自我介绍(3分钟):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家庭背景、大学课程学习或工作情况及优缺点等。

(3)个人陈述(5分钟):考生提前制作PPT,包含专业规划及个人设想,毕业论文题目及内容简介,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论文以及能证明自己专业能力和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等。

(4)复试小组评委问答环节(12分钟):包含专业知识问答。

身心健康检查:考生应参加我院个性心理特征测评,测评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将作为复试及录取的参考项。同时,考生在复试前应如实填写《身体健康基本信息表》。

四、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全程由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材料审核评分、英语评分和专业知识问答评分构成(单项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材料审核×10%+英语评分×10%+专业知识问答评分×80%。

五、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名单公示

我所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提出拟录取名单,经我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在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

(二)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在入学时参加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体检。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我院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被录取的推免生应按相关规定,接受录取信息的公开公示。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2.在2026年9月1日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处分的;

3.入学体检不合格的。

(三)亲友回避原则。复试小组成员、相关管理工作人员中,有直系亲属关系或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人参加考试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此次推免复试与录取工作。

(四)研究生院、中物院应用电子学研究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中物院应用电子学研究所纪检电话:0816-2489142

中物院研究生院纪检电话:010-56989436

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五)考生咨询方式

考生咨询接待电话:

叶老师,0816-2480570 15681993100

咨询及招生邮箱:550994567@qq.com 

 (七)复试实施细则及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我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物院应用电子学研究所


复试承诺书.doc

身体健康基本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