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核物理与化学所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章程》、《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相关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认真组织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组长1人,由所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1人,由人力资源处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人担任;成员3人,由各学科专业教研室负责人组成。
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制订本单位《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遴选复试专家,并组织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开展复试和录取工作;
2.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3.组织对推免生的资格审查及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开有关信息;
4.受理各类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二)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本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复试内容、试题命制、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人数要达到半数以上,设复试小组组长1名,设秘书1名负责协调安排复试相关事宜及复试记录。
(三)成立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复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处、教研室相关人员组成。
(四)纪检监督工作。中物院研究生院、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监督。
三、招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三)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具有教育部批准推免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获得所在学校推免名额,其中申请“国防科工单位推荐免试补偿计划”(以下简称“补偿指标”)的推免生应满足相关高校推荐办法的基本资格条件。
(六)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意识。
(七)跨专业申请者应具备所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或通过我院组织的相关专业知识测试。
四、复试方式、地点与时间
(一)复试方式:线上或线下复试,同一专业的推免生采取同一种复试方式。
(二)复试时间:2025年9月下旬。
具体复试方式、复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复试安排及内容
(一)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两方面。专业素质考核主要考查推免生对本学科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查推免生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英语听说能力、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团队精神等。
(二)复试主要形式
1.专业素质考核(笔试):重点考查推免生对本学科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
笔试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分析化学、物理化学、有机化学、无机化学、放射化学、普通物理、核物理、原子核物理实验方法、高等数学、材料科学工程、现代仪器分析方法等。
2.综合素质考核(面试):主要考查推免生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英语听说能力、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团队精神等。
3.身心健康检查:推免生应参加我院个性心理特征测评,测评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将作为复试及录取的参考项。同时,推免生在复试前应如实填写《身体健康基本信息表》。
4.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应出具以下材料:
(1)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
(2)所在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3)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或获奖证书(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奖学金等)或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单以及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4)跨专业申请者应提供能够证明已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通过所报考专业复试的考生可视为具备跨专业培养的条件);
(5)申请直博生的,应有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详见《中物院直博生提交专家推荐信流程》,网址:https://zsxx.gscaep.ac.cn/enrollment/detail/1923)。
(6) 推免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
(7)推免生本人签名的《身体健康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
5.考生应保证以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院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复试组织实施
(一)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推免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和推免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过程
1.复试过程严格按保密要求和复试规范执行。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管理规定》(研发〔2018〕34号)要求,开展考试考务管理工作。
2.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认真记录面试内容,复试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3.复试小组在复试过程中,不得承诺推免生是否被录取。复试结束后,相关成绩由我所向推免生公布,接受推免生监督。
4.必要时,我所可对推免生再次进行复试。
(三)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笔试成绩、英语听说水平和综合素质面试评分三部分组成,每部分评分满分均为100分。
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给出评分,同一专业考生的评分标准统一。
七、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我所将依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章程》的录取原则,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按照录取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个性心理特征测评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推免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应在2026年当年入学。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由我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依据教育部和北京考试院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录取。
(三)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在入学时参加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体检。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我院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监督、咨询及其他
(一)亲友回避原则。复试小组成员、相关管理工作人员中,有直系亲属关系或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人参加考试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此次硕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二)研究生院、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纪检监察室:0816-2485269
中物院研究生院纪检电话:010-56989436
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三)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接待电话:吴老师,0816-2494702;咨询及招生邮箱:xiaonanwu2016@163.com
招生信息公开网址:https://zsxx.gscaep.ac.cn/
(四)未经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任何个人、单位和小组不得以各种名义向外发布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信息。
(五)复试工作结束后,全部原始材料(复试记录、复试打分表、保密承诺书、诚信复试承诺书、音像材料及收取的推免生个人资料等)由所妥存,保管至学生毕业,任何人不得改动。
(六)复试实施细则及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
2025年9月24日